被罚58.5万元,巴黎贝甜冤吗?

2022-09-07     道君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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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58.5万元,巴黎贝甜冤吗?

没想到,巴黎贝甜被罚反而引起了一场争论。

日前,据企查查官网显示,8月12日,巴黎贝甜(Paris Baguette)关联公司上海艾丝碧西食品有限公司 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8.5万元。这是今年4月巴黎贝甜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曝光的后续。

然而,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在微博上,#巴黎贝甜#、#巴黎贝甜疫情期间无证生产被罚58万#、#巴黎贝甜因临时生产场所无证被罚#等话题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

“巴黎贝甜被罚”事件始末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海艾丝碧西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

在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封闭了位于景联路759号的工厂,并安排部分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回到住所的员工前往培训中心暂时过渡,并利用培训中心烘焙设备及物流中心配送的原材料制作面包自用。

随着疫情封控的持续,周边社区对糕点产品需求增大,当事人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在上述培训中心内从事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该地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回顾上半年,因上海疫情爆发,由于管理混乱和前期物资尤其是食品、蔬菜、生鲜等基本民生保障物资准备不足,物流受阻,给人民的日常饮食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3月底巴黎贝甜配合封控政策关闭了工厂,让无法返回住处的工人前往培训中心过渡住宿,并烤制面包自食自用。4月下旬封控形势严峻,因周边居民食物需求急切,巴黎贝甜向居民平价出售在培训中心制作的面包。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在“巴黎贝甜被罚58.5万”后,众多网友纷纷为其“声援”。

“输了官司,赢了口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 上海市监局在回应中表示是依据《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给予(巴黎贝甜母公司)从轻处罚。

有网友调侃道,巴黎贝甜被罚款的58万就当是广告费了。很多网友的态度是感谢巴黎贝甜在疫情期间仍然能提供食物,而更该处罚的是提供劣质高价食品的无良商家。

甚至有网友为巴黎贝甜设计出了一句“最牛广告语”:众生皆苦,巴黎贝甜。

同时。一些网友也发起了“买空”巴黎贝甜的行动。对于他们来说,巴黎贝甜激活了上海人对于那两个月的饥饿记忆,它让上海人突然发现,他们当时之所以还有面包可以吃,并不是谁的恩赐,而是巴黎贝甜这样的企业冒着巨大的风险为他们加班加点做出来的。

此前,《北京青年报》亦评论道: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执法要义,但严格执法不等于简单追求执法打击力度,而不讲究方式方法,不考虑违法情节轻重和执法社会效果。任何时候执法都要遵循立法本意和‘法乃公平良善之术’的法律精神,既要讲力度,也要讲尺度和温度,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执法须遵循比例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或平衡原则,意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行为的强度必须与被执行人违反法律的严重性相适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该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必要性、最小损害性,罚过相当是核心要求。”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执法要义,但严格执法不等于简单追求执法打击力度,而不讲究方式方法,不考虑违法情节轻重和执法社会效果。任何时候执法都要遵循立法本意和‘法乃公平良善之术’的法律精神,既要讲力度,也要讲尺度和温度,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执法须遵循比例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或平衡原则,意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行为的强度必须与被执行人违反法律的严重性相适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该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必要性、最小损害性,罚过相当是核心要求。”

谁对谁非或许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大众的反应不就是对巴黎贝甜最大的肯定吗?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015d1d707756932c30db240286c1e5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