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阜阳交警接群众举报:
4月18日10时32分
在阜阳市经济开发区
新安大道与港口路交口
皖k5G169大货车闯红灯
交警经核查确认举报属实,阜阳市交警五大队依法传唤违法司机鹿某某,1977年出生,颍州区三十里铺居民。
鹿某某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辖区交警约谈车辆所在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责令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4月19日18时43分
在向阳南路与清河东路交口
皖K1138J货车(蓝牌)闯红灯行驶
被群众举报
阜阳市交警一大队依法传唤违法司机王某某,1967年出生,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居民。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提醒各位开车的小伙伴
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
请遵法文明出行
来源:阜阳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