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小小的面包车竟载着4人与12个煤气罐,在车水马龙的城区行驶着,这种没有丝毫防护装置的煤气罐,无异于移动的炸弹,将执勤交警惊出一身冷汗。
4月13日下午15:00分许,盘州交警在红果城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可疑面包车,执勤交警跟踪一段路程后将其车辆拦截,检查发现车辆内只有驾驶坐和副驾驶座位,其余的座位均已拆除,车厢内足足拉了12个煤气罐与四人,除驾驶员和副驾驶外,一12岁左右的小孩与一青年小伙骑坐在煤气罐上,这样的场景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经核实;贵B·**757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朱某(性别男、身份证号52242519851021****)非法改装,将座椅拆除并用作运输煤气罐使用,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扣押,同时与住建局取得联系并移交了该车非法运载的所有煤气罐。
由于该车辆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违法行为与《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二条;使用已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处于700元罚款。
“面包车属非营运性质,客货混装已属违法,何况拉的还是这么危险的的液化气罐。瓶身也未固定,车辆行驶起来瓶体势必互相碰撞,车厢与驾驶室还相通,气瓶溢出的气体,如遇驾驶员吸烟之类的明火,容易引起爆炸。而且车辆走街串巷,多出入于人流聚集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盘州交警提醒: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运载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并配备持证的押运人员,行车时不得超速行驶,同时要遵循指定的安全行驶路线,避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安全。
总 值 班:田维娟
值班主任:赵 鑫
责任编辑:祖大华 路琳
通讯员:刘保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