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錦旗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狩獵罪案件,判處被告人哈某某拘役三個月零十天。
哈某某,80後,無業,偶然聽說逮兔子能賣錢,便想著以此掙點零花錢。在修車鋪購買了二手車等工具後便開始作案,並變賣給專收野兔的被告人何某(另案)。在嘗到甜頭後,被告人哈某某於2019年8月至10月期間,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獵捕草兔46隻。
杭錦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後與被告人哈某某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人哈某某將野生草兔損失3680元向杭錦旗林業局賠付。後本院綜合考慮哈某某有自首情節和賠償損失的情況下,判處被告人拘役三個月零十天,同時將被告人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
對於涉嫌違法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嚴懲,絕不手軟。在此,警示廣大經營者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杜絕獵捕、運輸、買賣野生動物。
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兇猛,傳播速度快,根據有關專家的研究發現,野生動物體內攜帶大量病毒,廣大群眾要提高警惕,購買正規渠道銷售的肉製品。保護野生動物,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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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89.6漢語綜合廣播
來源:杭錦旗人民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zqGewnEBfGB4SiUwcCK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