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近日發布《開庭公告》,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定於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時00分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凡年滿十八歲公民,可參加旁聽。
針對勞榮枝涉及的7起命案,勞先生始終認為妹妹是被前男友法子英裹挾才走上歧途。勞先生至今仍記得勞榮枝和法子英相識的細節。
「我們家裡兄妹5個,勞榮枝是家裡最小的孩子。」勞榮枝中專畢業後進入九江企業小學教語文。「當年是學校一個副校長的兒子結婚,勞榮枝去參加婚禮,她送了禮,法子英當時就看我妹妹是一個人,就糾纏他,婚禮後就要送我妹妹回家,但是我妹妹沒有讓法子英知道我們家具體住哪個單元,沒有讓他上來,因為我們家在九江的老電廠,離馬路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勞先生回憶,「跟我們住同一單元的一位鄰居證實,當年法子英是敲門找到他們家打聽我們家的具體住址,法子英是多方打聽到我們家在哪住,他是很有心機的一個人,有社會經驗,我們家當時屬於石化一個大單位,而且勞姓氏比較少,他一打聽就打聽到了。」勞先生不否認,自從認識年齡大10歲的法子英之後,妹妹的人生被徹底毀了。
12月18日,勞先生委託的辯護律師周兆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儘管被告人勞榮枝20年前犯下了彌天大罪,身負7條人命。但是,作為勞榮枝的家人畢竟血濃於水、手足情深,家人對被告人勞榮枝不離不棄也完全可以理解。
「勞榮枝的二哥勞先生已經開始為參加21日的庭審作準備,他這幾天每天晚上激動得徹夜難眠,勞先生反覆告訴我,希望開庭的時候可以親口問問妹妹勞榮枝『是不是真的不讓家人給她聘請律師?
勞榮枝這個案子具有現代中國法制意義 、本案按道理已經終結,兇手供認了所有罪責,且已經正法。注意:兇手沒有供出勞小姐的任何犯罪行為,相反作證說是她一直不知情。 本案所有被害人都已經死亡,沒人能指證勞小姐的罪行。 個人認為如果按照現有法律法規角度來看,這些現實都可以將勞小姐定為無罪。
做為一名法律邊緣工作者,勞絕對不會死刑。勞的案子不是簡單的故意殺人,就證據來說,主犯法已死,很多證據已經是單方口供,沒有辦法當庭質證,且勞是從犯,受到脅迫亦未可知。案子也是全國關注,要辦成鐵案,證據鏈一定要經得起推敲,而且目前的司法方向也是疑罪從無為主,如果判了勞死刑,才是司法的倒退。
可以參考與勞榮枝案同年發生的一起重大惡性案件:1999年北京西客站輪姦殺人案。
1999年10月7日,年僅19歲的女白領郭曉月在北京西站地下車庫神秘失蹤,此後7年間都杳無音信。直到2006年倉庫管理員去地下二層打掃衛生,打開密封多年的風機室才發現其遺體,已化為一具乾屍。
警方很快展開行動,通過對屍體的隨身物品和DNA鑑定,確認其為失蹤多年的郭曉月,死因為頭面部多處鈍器傷,且有被性侵的可能。
民警根據「生人熟地」的辦案方向,圈定多達一百多名調查對象。在走訪調查時,遇到一位當年在西客站工地值班的老人,據其回憶,曾親眼看到三名施工人員在宿舍看完黃色錄像帶後結伴出行,很晚才回來,且神色慌張。
根據老人提供的線索,民警先後到三名嫌疑人的老家進行調查。由於調查是秘密進行,事先沒有透露詢問目的,但其中一位嫌疑人見到民警第一句話就是:當年那件事與我無關。
在民警的調查追問下,這名姓楊的男子交代了自己於1999年10月在北京西站參與強姦殺人的犯罪事實,根據楊某的供述,民警隨後又抓獲了本案的另外兩名嫌疑人趙某和王某。趙某和王某對於自己在1999年10月的所作所為,同樣供認不諱。
經審訊,趙德強夥同被告人王福明、楊光華於1999年10月7日22時許,在西客站西配樓北恆大廈北側便道處,挾持路經此處的郭某某至該大廈地下二層一房間內,三人採用暴力手段對郭某某輪姦。為防止罪行敗露,三人經商議,先後分別持鐵管猛擊郭某某的頭面部數下,致郭某某顱腦損傷死亡,並拋屍於風機室內。公訴機關認為三人的行為均應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2007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三名嫌疑人提起訴訟,同年,嫌疑人王某因腦梗塞死亡,法院終止了對他的審理。
2008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嫌疑人楊某、趙某無罪,因為能夠直接證明楊某、趙某殺害郭曉月的,只有他們本人的供述,證據不足。
隨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抗訴。2009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之後,維持了原判。
為什麼已經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的疑犯,最後仍然被判無罪呢?
原來三位被告人被捕初期、一審、二審,都曾經翻供,不承認自己犯罪。
一審開庭時,被告人王福明已病亡,被告人趙德強稱「未強姦、殺人,過去都是亂說的」。楊光華在二審庭審中也推翻了有罪供述,否認實施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強姦、殺害郭某某的行為。
還有,在審查過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疑問,一直存在於偵查人員腦海中,那就是三疑犯對於挾持被害人至北恆大廈地下二層的經過、強姦被害人的順序、殺害被害人的兇器、打擊地點、順序和部位等重要內容都存在矛盾。
偵查人員分別帶三疑犯到作案現場,王福明兩次指認的地點不一致。楊光華沒有指認出藏屍地點,趙德強、王福明對藏屍地點的指認不一致,且與屍體的發現地點不符。偵查人員對王福明兩次指認的不同強姦、殺人地點、對趙德強指認的強姦、殺人現場進行勘查,均未發現有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
此外,三疑犯的精神狀態都不太正常,王福明答話詞不達意,被懷疑有精神異常,趙德強在訊問期間精神亢奮,經常停下來偷笑。
楊光華在羈押期間神情呆滯,表述不清,經診斷為邊緣智力。
關於強姦行為,偵查機關根據三被告人對強姦過程的供述對屍體所著內褲進行檢驗,但未能檢出精斑及相關痕跡。
楊光華曾先後供述「我拿刀扎了被害人左胸部,殺死了被害人」、「王福明扎了被害人一刀,出血了」。王福明亦曾多次供述用刀刺擊被害人胸腹部。但屍檢鑑定顯示,在屍體相應部位未見破損,未見肋骨硬劃痕,所著內外衣服相應部位未見刺破口。二被告人反覆供述的用刀扎被害人的情節與客觀證據證明的事實明顯不符。
雖然被害人的確被人謀害,但三疑犯的供述有太多矛盾和疑點,最終只能依法宣告三疑犯無罪。
時至今日,北京警方和媒體依然在徵詢郭曉月案的線索。
再看勞榮枝案,目前公開的案情中直接證據並不充分,這與白銀案有些區別。白銀案中罪犯高承勇是唯一作案人,留下了大量直接證據:精斑和指紋,此外還有倖存者的證詞,這幾項再結合口供屬於鐵證,所以很快就能定罪。
關於勞榮枝案的相關電視劇《紅蜘蛛》中,有一處劇情不清楚是否源自真實調查記錄,就是警方沒有掌握米蘭(即勞榮枝)的指紋。如果確實如此,恐怕對其定罪有直接影響。
法律是講證據的,希望警方能掌握直接證據,不要讓罪犯鑽了空子。
希望勞的案件審判是堅持疑罪從無的產物。疑罪從無的本質就是,司法機關在偵查起訴階段必須有能力發現案件事實,讓犯罪嫌疑人難逃法網,同時要求檢察和審判機關本著法治的精神精準地斷案。
天網恢恢,可編織這天網可以說是任務艱巨。疑罪從無不僅是司法理念,更要求與偵查手段,刑偵能力,信息設備等相匹配,簡單說司法一定程度上反應了社會容忍犯罪和司法正義之間的博弈,司法能力越弱,就越容易忽略個案正義。疑罪從無是一種妥協和無奈,隨著時代的進步,司法、刑偵能力的加強,疑罪從無最後會越來越少。 希望正義不會缺席,希望沉冤得到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