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皋法院:跑贏颱風「利奇馬」的「甲魚之戰」

2019-08-12     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人某糧棉原種場,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被執行人為某養殖公司。被執行人公司租用申請人的土地及設施,養殖甲魚,已經十幾年,之前經營情況一直很好,獲得很多榮譽,且甲魚銷往全國各地。2019年5月養殖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被紀委帶走後,公司債務呈現噴髮式爆發,現經營管理人為吳某的配偶郝某。本案申請人起訴後獲得勝訴,判決該養殖公司應給付原種場電費本金110多萬元。判決生效後,養殖公司未主動履行,原種場於2019年7月31日向如皋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立案後,案件承辦人孫陳鵬與實施組團隊長張鑫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和本院調查情況,決定於2019年8月2日借凌晨三點集中執行警力充足之機去現場查看,當場向被執行人養殖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並現場查封了價值約百萬元的甲魚8萬餘只。

因本院查封前,被執行人公司債務已爆發,養殖甲魚已無充足飼料供應,一直處於吃一頓少一頓的狀態。團隊長張鑫了解情況後,及時向副局長馬躍彙報,討論處置方案,最終決定採取變賣形式迅速處置甲魚。但在尋找買家時又遇到難題,雙方當事人均積極配合尋找買家,但是兩天過去了,依然無果。團隊長張鑫再次轉變思路,帶著輔警去如皋西皋市場、新生市場、城北市場詢問甲魚行情,及隱形的可能有實力接手的買家。經多處輾轉打聽,西皋市場蘇老闆和城北市場趙老闆有意向,並於周四下午在法院的陪同下進行了看樣,分別給出競價每斤8元和10元。







然而被執行人對於以上出價並不滿意,而且希望可以將剩下的小甲魚苗也一併執行處置。張鑫再次四方聯繫買家,終於有一家浙江的何老闆有意購買,現場看樣後,給出價格,大棚40個池甲魚每斤10.2元,小棚40個池甲魚每斤6.5元。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均對價格較為滿意。

時間就是金錢,按照目前甲魚的養殖狀態,甲魚已經前後一個星期未正常進食,再拖延時間只會造成更大損失。周五下午三點,各方到場後,準備捕撈,因被執行人債務較多,眾多債權人聽說法院要賣甲魚,均到現場企圖阻止變賣。張鑫立即向局裡請求支援,隨即如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任鋒和執行局副局長周君、司榮華帶領執行幹警20多人予以支援,迅速控制現場局面,並分頭開展釋理說法,各方債權人逐漸退回。

從星期五下午3時至第二天上午8時,執行幹警一直和捕撈工人一起,在32度的大棚內看樣、稱重、對帳、裝運,徹夜未眠。受颱風「利奇馬」影響,大雨、颱風不時肆虐,幹警們的衣服是乾了又濕,濕了又干。最終4個大棚共變賣甲魚31000多斤,裝入1100多隻袋子,共變賣384045元,其中大甲魚變賣323734元,小甲魚變賣60311元,扣除抓大甲魚的工錢4774元,餘款379271元已全部到帳。為防止糾紛,警車押送買家裝運車輛至高速路口。

整個變賣過程,雙方當事人在場,法院全程監督,全力保障執行程序,無懼颱風「利奇馬」的威懾,圓滿完成了這場「甲魚之戰」。(作者:如皋市法院 錢柳琦)​​​​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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