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19時許,黃某駕駛無牌貨車在G238線樂安縣湖溪鄉路段與胡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發後,
黃某駕駛無牌貨車逃離事發現場,
後發現胡某倒在路上
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
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30日19時許,樂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湖溪鄉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現場一輛受損的重型自卸貨車,少量肇事車遺留物品,在離車子不遠處躺著一名滿身血跡男子,再無其他有價值的線索,也沒有事故目擊者,給案件的偵破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隨後,傷者被120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民警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
初步判定這是一起
車輛相撞的交通肇事案,
可事故現場只停有一輛車,
其他車輛不知去向。
樂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成立逃逸案件專案組,當晚,全警出動展開偵破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專案組歷經16個小時拉網式摸排偵查,於次日上午11時在肇事嫌疑人黃某的家中將其抓獲,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嫌疑人黃某承認了肇事逃逸的事實。
據肇事嫌疑人黃某交代:
「當天自己在工地上開挖機收工後,接著駕駛一輛無牌平板拖車,從工地前往位於龔坊鎮街上的家中,當行駛至湖溪鄉羅家村路段時,發現自己有東西還遺落在工地,便準備調頭返回工地去拿。
就在駕車調頭的瞬間,一輛工程車(後八輪)從樂安縣湖溪鄉方向往樂安縣縣城方向行駛過來,工程車直接撞到我駕駛的平板車右側,撞到後我沒有去理會那輛與我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工程車,繼續駕車往樂安縣縣城方向行駛。
在當我車行駛了二三十米距離的時候,我看到有一個人跑到我駕駛室這邊拍我車門,當時我正在副駕駛尋找我的手機,當我朝駕駛室這邊反光鏡看時,就發現了一個人在我車後面,具體那個人怎麼樣我也沒有看清楚,於是我又繼續駕車直到家中。」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