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02人!永安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公布!

2020-08-12   三明日報

原標題:招102人!永安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公布!

8月11日

中共永安市委組織部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2020年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告》

本次共有70個事業單位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2名

報名時間為

8月13日至8月19日

筆試時間為

9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考場設在永安市城區

詳細崗位設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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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全文如下

(可上下滑動)

中共永安市委組織部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2020年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共永安市委組織部、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有70個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2名,招聘崗位具體信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ya.gov.cn/)和永安人事考試系統(http://yarsks.lywsrc.com/)上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2020年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其中外省生源畢業生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3日期間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按有關規定或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5.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迴避關係的人員;

6.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普通高等院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即2021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方法:本次考試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8月 13日至8月 19日;

(三)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應於2020年8月13日8:00至2020年8月19日18:00,登錄永安人事考試系統(http://yarsks.lywsrc.com)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及時、完整填寫個人信息,並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是填報信息失真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照片應為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照片的大部分。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報考者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有「其他條件」要求崗位的報考者(如工作經歷、生源地、職稱、執業資格證書等),應在報名系統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報考者所填寫的聯繫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手機號碼請務必填寫並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因聯繫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2、查詢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永安人事考試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於8月20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3、報名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於8月13日上午8:00至8月20日下午20: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對於報考崗位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的報考者,銀行將於筆試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4、列印准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並完成繳費的報考者,應於2020年8月31日—9月4日登錄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並妥善保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列印准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2020年9月5日(星期 六)上午9:00-11:00,筆試考場設在永安市城區,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者應按准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筆試。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

3、筆試成績: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永安人事考試系統網上及時發布。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值與各項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後的成績為準。

4、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免筆試崗位不受此規定限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比例不足1:3的,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報經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後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報考緊缺急需專業崗位的,如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超過5名(含5名),則該崗位採取免筆試,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超過5名以上的,則該崗位需正常參加筆試,按1:3比例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線上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的,取所有並列的報考者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方式及面試有關事項將會在面試前上網公布,請入圍面試的考生及時注意登陸永安人事考試系統查看,在規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資格覆核。面試前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覆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口本、學信網及學位網查詢認證信息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面試人選資格覆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覆核期限內完成。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個別崗位進入面試報考者出現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報考者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免筆試崗位按面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採用四捨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後2位。

若2個以上報考者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報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時應下載列印《2020年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疫情防控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並如實填寫、簽名承諾。考試當天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自行下載閩政通APP申領)、《承諾書》紙質原件並佩戴口罩經檢查後進入考點,否則取消考試資格。考生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考試報到時應攜帶考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報告單,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的組織。體檢由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除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的情形外,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核,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執行。

考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以及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可採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協審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應形成考核書面材料。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且未履行義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規定的招聘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永安人事考試系統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確定人事關係。新聘人員應在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用人單位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政策規定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考試規則

(一)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 13日,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面向2020屆高校畢業生招考的崗位,招聘對象含2018屆、2019屆離校未就業(以2020年7月未繳交社保或由個人自行繳交社保為準)且將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目前無工作單位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2年內的人員。

(二)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審核與認定。

1.本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涉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參照《專業指導目錄》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研究生報考者學歷類別不作要求。

2.報考者填報的專業、學歷(學位)層次須存在對應關係,並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相匹配,與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學歷(學位)層次一致。

3.報考者應如實(隻字不差)填報所學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所列專業要求;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非全日制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學位),以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專業或學位名稱為準。

4.報考者持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並能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學歷類別要求為「全日制」的,是指報考者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中的學歷類型應為「普通」,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5.取得「雙學位」、「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下同)證書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所學專業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取得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的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詢平台上可查詢認證。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與其他材料一併提交審核。

6.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在有效期內),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7.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於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8.根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招聘單位與符合「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新聘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崗位中註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永安籍退役士兵或從永安市應徵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進行招考。

(五)加分辦法。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9 月 7日至9月 11日(正常上班時間)到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提交相關有效證件,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及加分情況將在永安人事考試系統網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包括:

1.參加福建省或三明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者。服務基層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人員報考永安市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享有筆試卷面加分待遇。具體加分標準如下:

曾獲得世界體育三大比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第2—6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和全運會第2、3名、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冠軍的運動員加9分;獲得省運動會冠軍、全國錦標賽、冠軍賽第2、3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第4至6名、全國年度最高級別比賽冠軍的運動員加7分。退役運動員辦理加分手續時,需提供省級體育部門出具的退役運動員文件或相關材料。

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優秀士官和優秀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長期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以及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後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後復學就讀並完成學業畢業的,視為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3.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簡訊、試題及答案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報考者屬在職人員的,在資格複審時未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有關材料的,最遲應於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材料。體檢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體檢資格。

(八)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者進入資格複審等環節,因個人原因想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複印件的空白頁面並簽名,否則記入誠信檔案。

(九)新聘人員自辦理聘用登記之日起,在永安市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必須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以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

(十)招聘期間,招聘單位因機構改革等原因更名、合併的,聘用時按編制部門批覆文件明確的單位機構名稱辦理聘用手續。

(十一)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報名費。此類報考者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於筆試後的一周時間內攜帶相關有效材料到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

十、其他事項

報考者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是否遞補。經核准已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再遞補。

永安人事考試系統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與報考者聯繫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報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諮詢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聯繫電話:0598-3804783.

報考者應認真、仔細通讀本通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健康監測,確保順利參考。

十一、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報考者、招聘單位工作人員、監督人員等相關人員迴避事項,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

(二)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已確認參加面試但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或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環節以及聘用後不報到的,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永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並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0598-3611918。

本通告僅適用於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永安市委組織部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更多相關事項請至

永安人事考試系統網站(http://yarsks.lywsrc.com/index.jsp)查看

來源: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歐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