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北京7月1日起醫院將建安檢制度
北京二級以上醫院將設警務室
6月5日北京發布
《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定》提出醫院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醫院有權拒絕其進入
二級以上醫院設警務室,
與醫院保衛部門聯合辦公。
醫院實行醫院內
主要通道、重點區域 視頻監控全覆蓋,
在急診室、安檢口等重點部位
配備一鍵報警裝置。
圖為北京協和醫院。
我們具體來看一下此次
《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的內容
都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細節
1
首先《規定》明確了 毆打傷害醫務人員、攜帶刀具、聚眾滋事等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
同時規定,醫院將建立安檢制度,對揚言暴力、多次無理纏鬧等高風險人員就診可安排治安保衛人員陪診。受到暴力威脅時,醫務人員可暫停診療。
圖為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
2
拒不安檢醫院有權「拒之門外」
《規定》明確,醫院應當建立安檢制度,根據需要在醫院入口或者重點區域入口進行安全檢查。
同時,應當為急危患者設置安檢綠色通道。市公安機關應會同市衛生健康部門制定並公布醫院禁止、限制攜帶物品名錄。
《規定》明確,進入醫院的人員應當主動接受並配合安檢;
因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宜接受設備安檢的,應當接受人工檢查。
人工檢查應當保護被檢查人員的隱私。
拒不接受安檢的,醫院有權拒絕其進入。
對強行進入醫院或擾亂安檢現場秩序且制止無效的,應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如發現攜帶國家規定的禁止攜帶物品的,應當先行控制現場,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發現攜帶本市規定的限制攜帶物品的,應當告知其寄存;不聽勸阻的,最高可處二百元罰款。
3
教唆他人違法等將從重處罰
《規定》明示列舉了七大類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為之。
- 包括侮辱、恐嚇、威脅、謾罵、推搡和惡意尾隨醫務人員;
- 毆打、傷害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
-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匕首等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以及菜刀、斧頭、棍棒等禁限物品進入醫院;
- 非法占用、故意損毀醫院財物;在醫院內大聲喧譁、吵鬧,借醫療糾紛故意擴大事態、敲詐勒索,在醫院及周邊違規停屍、設靈堂、擺放花圈、阻塞通道、聚眾滋事等。
此外,《規定》明確,實施針對醫院和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有以下情況的將被從重處罰:
有較嚴重後果的;教唆他人實施的;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
二級以上醫院設警務室
5
急診室護士站等配備一鍵報警裝置
6
面對暴力醫務人員可暫停診療
從單方面強調「醫生服務患者」,到實質上確認「醫患權利對等」,《規定》明確賦予醫務人員「避險權」,提出:
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時,可以採取避險、防衛等保護措施,暫停診療;
所在科室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報告公安機關,保護醫務人員和就診人員安全。安全威脅消失後,應及時安排醫務人員恢複診療。
攝影:指尖叔叔
7
為鼓勵治安保衛人員積極履職,《規定》明確:
治安保衛人員因正常履行職責給不法行為人造成損害,符合法定免責條件的,依法不承擔責任;
其他人員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符合見義勇為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認定。
《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2020年7月1日起就要施行
「支持!對傷醫行為就該零容忍!」
」一定要保護正當的醫生權益「
您是不也感到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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