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12件事千萬別干 否則可能要吃牢飯

2019-10-10     律師同城

普通人因為不懂法而犯罪的事情實在太多

下面這12件事千萬別干

否則可能要吃牢飯!

燒國旗,篡改國歌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間,被告人吳某某為發泄對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政府的不滿,攜帶剪刀至河西區兩小區內,剪破、損毀懸掛於各樓棟門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並將部分損毀的國旗、旗杆丟棄在小區道路及垃圾桶等處,被以侮辱國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此外,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正式增設侮辱國歌罪:「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捏造事實,打官司



2017年4月,實習律師趙某為了使委託人的債權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可以優先執行,將工程款虛構成農民工工資進行起訴,並獲得法院調解書。不料,在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虛假訴訟事實被識破,實習律師也因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虛假訴訟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群主

一年前,謝某建了個微信群,人數眾多,謝某也曾沾沾自喜。也不知啥時開始,有人在他的群里傳黃色視頻的。他沒當一回事,覺得不過是大家發著玩,逗一時開心而已。後來張某進群,三個月不到,竟然傳發了一百二十多個黃色視頻。張某觸犯刑法,被判傳播淫穢物品罪。謝某作為群主,因為沒有阻止群友傳播黃色視頻,沒有負起監督管理的職責,與張某構成了共同犯罪。當群主有風險!糊塗不得,有坐牢的風險啊!

用家人醫保卡買藥報銷

鄒某患高血壓多年,平日裡要吃不少藥。鄒某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費報銷比例少,丈夫老周的醫保卡能報銷更多。為省錢,小周用父親的醫保卡先後為母親買藥34次,報銷藥費11376.64元。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母女倆拘役3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幸虧老周長期臥病在床,雖意識清醒,卻無法說話,他對妻女使用自己醫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則,也一樣難逃罪責了。鄒某以丈夫的身份報銷的一萬多元,屬於醫保中統籌基金里的錢,這是是騙保行為啊!用家人的醫保卡買藥,這樣的事兒你干過嗎?

欠錢不還

熊某欠顧某140萬,拖了三年不還,顧某無奈之下將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熊某在判決書生效十日內還錢,熊某仍舊賴著不還。顧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後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車子,熊某答應用房子抵債,卻不配合交房,暗地裡還把車子抵押給了別人。最終被法院判決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獲刑1年零6個月。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老賴不能當!強烈建議轉給欠錢不還的人看!

替考

虎某參加考研,感覺自己心裡沒底,就通過他人找到槍手學霸候某,並答應事後重金感謝。沒想到候某一進考場就被監考人員逮個正著。當天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年1月14日,北京海淀區法院當庭宣判:候某、虎某犯代替考試罪,處拘役1個月。學生黨,從此以後,自己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吧!

超速!超載!

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查獲,車輛核載9人,實載22人(其中19名為幼兒園學生),超員144.4%,被判危險駕駛罪。何某駕駛大型臥鋪客車與高速公路匝道隔離墩刮擦後衝出護欄,車內乘客受傷。經查,該匝道限速為40公里/小時,何某車速超過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以前駕車超員、超速,如果沒出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會和犯罪扯上關係。但是從現開始,開校車或客車,嚴重超速或超員也是犯罪,並且判刑的不僅是司機,如果車輛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負有直接責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事業的朋友們,千萬別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暴力捉姦!


一江蘇籍女子李某及其女兒為維護自己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利益,委託嚴某搜集其丈夫張某與他人非法同居的證據,隨後嚴某在通過跟蹤等方式獲取張某及現任女友在滁州市的住所後,通知李某前來「捉姦」,獲取證據。李某等使用暴力侵入他人住宅,且毆打自己的丈夫和「小三」。12月3日,記者從滁州市琅琊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一審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1年。另外侵入住宅的人也一併獲刑。

拖欠工資

方某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先後聘用17名工人。工廠開辦一年多,因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近7萬元。後來方某竟然躲起來,將手機關掉玩起「失蹤」,工人們無法拿到工資,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給方某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方某到期仍不支付,結果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2萬,工資還要照付。老闆們記住,壓榨勞動人民的資本主義行不通!

不當上訪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團員工,派遣到國外工作期間患病,回國醫治一年後死亡。徐某對丈夫單位的善後處理不滿,多次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查處並訓誡1次。後來善後處理問題與單位達成協議,徐某在協議上籤了字,領了補償款。

事後,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門、中南海等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門非正常上訪,最終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微信傳謠

去年9月,瀏陽有四人因為在微信朋友圈轉發「有犯罪團伙來瀏陽抓兒童、挖器官」的謠言被拘留罰款。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則,就不是拘留罰款,是犯罪判刑。刑法修改後,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那都是犯罪。謠言止於智者。

踹警察一腳

九零後潑辣女,護夫心切腳踹民警襠部致傷被抓——看過這個新聞麼?

這個潑辣女子,在交警查處丈夫酒駕時,踹了警察一腳,犯了妨礙公務罪。因為踹的是警察,並且是在執行公務的警察。如果對警察的處罰不滿意,可以按程序維權,千萬不要暴力襲警。

一時衝動,換來坐班房,實在是糊塗得一塌糊塗!尤其是刑法修改後,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按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最高可判3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2HStG0BMH2_cNUg4s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