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層面的力推下,貨車ETC即將成為貨車的標配,今後高速收費站恐怕人工收費通道的數量將急劇減少,多數被ETC取代。
但ETC對卡友來說相對新鮮,ETC使用過程中常見的幾個「坑」,不了解的司機朋友們都看過來啦,希望大家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能夠及時規避,對照排除狀況。
一、ETC設備不能拆卸
我們常說的ETC一般概念里認為是一張卡,主要包括記帳卡、儲值卡、銀行聯名卡這三大類。但ETC的全稱是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實際上它是由一張卡、車輛自動識別系統(OBU)和安裝在高速出口的輔助設施組合構成。
OBU就是安裝在貨車玻璃上的那個設備,ETC卡插入設備上才能正常使用。根據交通部相關標準規定:一車一卡一標籤(OBU),也就是說一輛車只能對應一個OBU及ETC卡。
所以OBU設備自帶防拆開關,就是OBU上後方凸起的頂杆,一旦拆卸,頂杆就會彈出,防拆開關自動啟動,就會造成ETC失效。
當然,行車時顛簸、碰撞及太陽光線暴曬等這些原因都可能會造成OBU的脫落鬆動。這時候卡友也不要試圖用膠帶什麼的固定住,需要到ETC客服中心或者服務網點重新激活,否則到了高速公路一樣用不了。
二、ETC卡儘量不要頻繁取下
ETC卡插在OBU上,很多人可能擔心丟失或者裡面的錢款被盜刷,所以習慣不開車的時候拔下來。
筆者首先想強調,ETC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卡,只是與自己信用卡綁定在一起的姊妹卡,也就是ETC卡負責記帳,真正扣錢的時候是從卡友信用卡裡面扣錢,所以安全性沒有問題。
如果卡友經常跑高速,不建議ETC卡頻繁取下。ETC卡是晶片卡,反覆的拔插可能會影響到晶片的靈敏度,導致卡和設備連接異常,可能會出現讀卡錯誤,所以沒事還是不要頻繁取下來。
偶爾取下來再次插入時,也要留心是否聽到「嘀」的一聲,OBU設備上是否顯示記帳狀態,若顯示「電子標籤失效、未插卡」等文字,則不能繼續使用。
三、出高速時速切記不能超過20公里/小時
ETC通道的最高限速是20公里/小時,如果超過這個速度,哪怕僅超過幾公里/小時,也可能致使系統反應不過來,欄杆不抬起或者直接砸在車上。
所以進入高速時,特別是在車輛少的情況下要嚴格控制車速。另外,ETC車道的系統識別反應速度與車道欄杆的配合速度也不完全同步,速度較快就有撞杆的風險。
除了控制車速,在出高速時,貨車一定要與前車保持十米以上的距離,如果跟車距離太近,前車誤入ECT車道,就會發生前車占用卡友ETC車輛通行信息的情況,對方可能立馬就溜之大吉。
另一方面,跟車太近,自己車輛很可能跟著前方ETC車輛一併駛出高速,您的ETC就可能沒有被識別到,就不會有出站記錄,或被高速公路列入「黑名單」,被判為故意蹭刷他人ETC逃避繳費。
四、注意因ETC欠款而失效
很多卡友在銀行辦理的ETC卡都是信用卡,如果透支超過一定授權額度,或未能及時還清帳單,就有可能被銀行納入黑名單管理。
貨車高速過路費較高,一般一次性被扣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所以卡友需要格外關注自己信用卡的消費和還款情況,不要因ETC欠款而造成通行困擾。
五、切記ETC具有唯一性 歪門心思要不得
一輛車只能對應一個OBU及ETC卡,也就說ETC卡和OBU、登記車輛為唯一對應關係,小車上的卡拿到大車上不能用,整個ETC設備平挪到別的車上也無效。
即便是同一個人名下的車也無濟於事,因為高速出口的識別設備還具有識別車牌的功能,所以卡司機朋友們千萬別動別的心思,偷梁換柱使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