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縣法院執行的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王某因長期不償還包某的借款19000元,被法院拘留15日。後執行人員告知王某因其虛假申報財產決定再拘留15日時,懇請執行人員不要再拘留他,遂積極聯繫親屬交清全部案件款,此案得以執結。
此案經審理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人員給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後責令王某即日內履行義務,王某聲稱自己身無分文,要求法院給予寬限並保證於今年6月7日前交清全部案件款。到期後執行人員聯繫王某來法院履行義務,王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且拒不到庭,執行人員趕往王某居住地執行未果,因王某長期離家,經查詢其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致使此案執行難度加大。
為儘快將案件款執行到位,執行人員最終將王某傳喚到庭,告知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的法律後果,為其分析利弊,明法析理,限時讓王某湊錢交納案件款時,王某無動於衷,始終不願履行義務。隨後王某因拒不履行法定義務被法院拘留15日。
今年以來,為更好地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互助縣法院對一批抗拒執行、規避執行、故意拖延執行的被執行人依法拘留進行強制執行,打擊了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形成強大的威懾力,使一批執行案件得以執結。
來源:互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