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憤!大連13歲行兇男孩家人始終不道歉,更沒有表達過一絲歉意

2020-09-09     職場趣談

原標題:氣憤!大連13歲行兇男孩家人始終不道歉,更沒有表達過一絲歉意

去年10月,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10歲女孩小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眼看一年的時間過去了,行兇男孩家人始終未就此事向受害人家屬做過任何的道歉。9月7日,大連10歲遇害女孩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小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

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今年8月10日,法院判決男孩方賠償原告128萬餘元,並公開賠禮道歉。但女孩母親賀女士表示,案發至今,男孩家人始終沒有露面。

兇手一家事後人間蒸發

2020年1月3日,淇淇父母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蔡某某一家賠償道歉。

2020年5月9日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據了解,被告蔡某某一家無人出庭。

"從出事到現在,兇手一家事發後如人間蒸發一樣,從沒跟我們聯繫過,一句道歉也沒有,賠償就更別提了,連法院開庭也沒露過面,律師也沒請,這家人簡直太沒有人性了!。"淇淇母親稱。在淇淇一家看來,真心道歉更加重要,但是從事發之後,蔡某某的父母就一直沒露面,更沒有表達過一絲歉意。

小編不禁細想:未成年人不僅僅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法律保護了這樣的未成年的惡魔,誰來保護無辜慘死的10歲小女孩?那死去的孩子就活該死去,成為殺人犯改過自新的墊腳石嗎?

如果原諒犯錯的孩子,是社會的寬容,那麼誰來給死去的孩子一個重生的機會,誰來救贖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退一步來說,這種孩子長大後,他再次犯罪的機率有多大?

法律今天給他重頭來過的機會,明天會不會有其他受害者失去生存的機會?

13歲男孩殺人後僅被收容教養3年,會不會給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一種錯覺:法律是未成年人犯法的保護傘,年齡是未成年殺人的免死金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wWRdXQBeElxlkkaa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