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桂平5月6日訊(通訊員 劉任健)利用QQ帳號冒充招標公司,將詐騙魔爪伸向投標企業,網絡電信詐騙「招數」層出不窮。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電信詐騙案件,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肖某、肖某明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六個月,並各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二人詐騙所得贓款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
經審理查明:2019年8月27日,肖某明在網絡上找到並撥打了廣西某公司(所在地廣西桂平市)的電話,虛構該公司中標需要打款、開票和對帳等為由,讓該公司財務人員李某添加了肖某明指定的QQ帳號。由肖某一人分飾兩角,同時使用兩個QQ帳號分別冒充招標方工作人員和廣西某公司法人代表。通過QQ群聊的方式,以招投標項目需要為由,讓李某轉帳到指定帳戶。李某信以為真,便通過公司的對公帳戶轉了人民幣249000元到肖某提供的帳戶上。錢到帳後,肖某分給肖某明人民幣52000元,餘下197000元歸肖某所有。
法院認為,被告人肖某、肖某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電信網絡,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共同密謀並積極實施詐騙行為,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根據被告人肖某、肖某明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詐騙手段升級,針對不同群體「量身定做」騙局。類似的還有通過微信、QQ添加好友,以談戀愛或遭遇不幸等為由,博取他人好感後以沒有生活費、醫療費、親人生病等為藉口,藉機索要錢財。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電信網絡詐騙防範意識,注意保護個人身份信息,如不慎掉入不法分子所設的陷阱,應保存涉案證據,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