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吳某與被執行人馬某、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由於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馬某、王某名下的位於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合肥瑤海萬達廣場2幢2404室房屋進行拍賣。該房屋因無人競買流拍,以物抵債於申請人吳某,並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然而,該房屋卻一直由被執行人占有使用,執行幹警戴偉多次前往勸說,被執行人仍拒不搬離。
3月30日,戴偉再次前往涉案房屋張貼強制遷出公告,告知被執行人如果不按期遷出,法院將對其採取強制遷出執行措施。面對法院張貼的遷出公告,直到公告期滿,被執行人都沒有表現出任何主動遷出的跡象。
在多次勸說無果的情況下,瑤海區法院決定對其採取強制遷出措施。4月21日,該院執行局二十多名幹警前往現場。進入涉案房屋後,執行幹警對房屋內的物品進行了詳細清點,逐一登記造冊後將物品搬遷至指定地點存放,並責令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保管好遷出物品。上午11時,涉案房屋執行完畢,申請人簽字確認。整個遷出過程僅用3小時。
來源: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