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閩侯交警部門表示,從8月1日起,對閩侯縣115縣道甘洪路路段實行重中型載貨汽車及輕型自卸貨車限行。
根據限行規定,甘洪路(東起永豐互通三環連接線路口、軟體園燈控路口,西至閩侯經濟技術二期開發區路口)每日早晚尖峰時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載貨汽車及輕型自卸貨車通行。
其中重型自卸貨車每日7:00至19:00禁止通行。因生產生活與重點工程建設需要,確需在限行時段、限行區域內通行的,報請交警大隊審核備案登記通行。
如若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屆時將予以罰款150元記3分處罰。
圖文來源:福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