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轉發就處罰」?強制別人轉發文章,是權力濫用

2019-10-24   攀枝花新聞網

近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作家協會主席賴某某在會員微信群內,「要求」協會會員轉發文章,否則就"清理出(協會)隊伍",引發輿論熱議。

應該講,作協主席要求會員「不轉發就處罰」有些過分了。但在基層,領導要求員工在個人的社交媒體帳號上轉發單位文章、對單位工作進行宣傳推廣卻是普遍現象。需要指出的是,在移動網際網路日益普及、許多人生活和工作界限日益模糊的大背景下,這些要求表面看上去並無大礙,實際上卻很容易造成權力濫用。朋友圈等社交媒體雖然不是法外之地,但也有個人隱私的一面,因為有的人愛發朋友圈,有的人不愛發朋友圈,強制轉發屬於明顯干預別人的生活。

另外,在合法的前提下,個人發什麼不發什麼,都有自由處置的權利,朋友圈不是隨意徵用的「公共地盤」。因此,要不要轉發單位文章,應出於自願的原則,個人所屬單位機構等不宜過多干涉。如果領導以權力對員工個人的社交朋友圈強制干涉,不僅可能對個人隱私權等民生權利造成損害,更可能為腐敗現象提供新的生存空間。

一篇文章值不值得轉發推薦,關鍵還是在於文章自身的質量。好的文章自然有人會轉。反之,如果文章內容不過關還強制別人轉發,非但不能起到好的宣傳效果,反而會對企業或單位帶來負面影響。

因此,還望「賴主席」們多在自身文章質量上下點功夫,強制威脅別人轉發的事還是少做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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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月談、共青團中央

編輯:阮雨紅

審核:梁 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