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記者蔣安傑
6月20日上午10點,看到蔣惠嶺朋友圈裡以「同濟大學」為地址發布的他當日上午在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2020屆畢業典禮上致辭的消息。
朋友們被搞糊塗了:這是什麼情況?
還沒來得及問,下午4點,新華網正式發布了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的公告。內容顯示:
免去蔣惠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而這距離1997年11月1日蔣惠嶺被任命為審判員已經過了23年。
那麼,蔣惠嶺的新身份又是什麼呢?
記者第一時間電話蔣惠嶺本人獲知,原來 經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批准,56歲的他已經離開最高人民法院,調到同濟大學工作。20日上午客串北大國際法學院畢業典禮致辭嘉賓,也是他最後一次以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身份出席的「壓哨」活動。
這次致辭,既是蔣惠嶺向27年法官職業生涯(自擔任助理審判員起算)最後的告別,又是他以同濟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身份走進大學校園的開始。
在此次畢業典禮致辭上,蔣惠嶺向同學們貢獻了四個錦囊。
第一個錦囊: 度過一個平凡的人生;
第二個錦囊: 為社會做出或多或少的貢獻;
第三個錦囊: 共守寶貴的人文精神;
第四個錦囊: 竭力遠離「烏合之眾」。
對於人生的第二次選擇,記者在電話中能感受到他的激動,也能理解他對法官職業的熱愛,雖然他淡淡地表示,無論多麼不舍,退休也終要離開的。
蔣惠嶺在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青年論壇上作主題演講
這也讓記者不禁回想起2006年2月8日《法制日報》刊登的對蔣惠嶺專訪文章「周遊列國的學者型法官」時的一段話。那時,他說,
法官不是做學問的,而是做事的。但沒有學問是做不好事的。一個學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同時發揮這兩種作用,是難之又難的事。」
他認為,
這也許是缺乏法官型學者的真正原因。」
多年來,他在《法學院專刊》陸續刊登了一些重磅文章,包括:法治何時成為公眾的信仰(2007年3月18日),給法治留下足夠的空間(2007年4月15日),監督莫如保障(2007年7月22日),「均碼」正義( 2007年8月12日),法治正戲看「雙簧」( 2009年01月07日),克服審判活動行政化堡壘(2009年2月13日),司法改革「主體工程」之認識(2016年1月3日),同步推進司法改革的五大配套工程(2016年1月20日),審理制:審委會制度改革破冰之舉(2016年4月13日),獨立審判與監督管理的平衡與規範(2017年3月22日)等,為讀者貢獻了自己對法治的獨特見解。
記者了解到,蔣惠嶺1987年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畢業後扎進最高人民法院,一呆就是 33年。
他說,「是法院系統培養了我、哺育了我、造就了我。我也竭盡全力去認識它、研究它、愛護它、改革它。特別是從1994年加入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後,便與司法改革有了不解之緣。我曾說過,司法一旦感冒了,好像我也在發燒。」
記者問:「你是最高法院從事司法改革工作時間最長的法官了,主導或參與了多個『五年改革綱要』的制定,此次轉入學界,做這種決定也一定不容易吧?」
蔣惠嶺說:「其實在我50歲剛晉升正局級時就有名校法學院誠邀加盟。我當時覺得,司法體制改革大潮將至,『架梁立柱』,蓄勢待發,自己真不情願錯過這個歷史性時刻。隨後的幾年中,我與同事們身處其中,摸爬滾打,殫精竭慮,經歷了這段如火如荼的改革過程,也儘自己的綿薄之力做了一些工作。
據了解,蔣惠嶺在1995年開始參與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的工作,結合當時進行的《法院組織法》修改工作,在《人民司法》雜誌上發表司法改革系列文章,提出了「 職業化」「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思想。
而這些建議與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大招——司法機關人財物省級統管、「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司法責任制、區別於普通公務員的法官管理制度等,有著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密切聯繫。
其實從2015年,蔣惠嶺就開始「半身」進入法學界。當年他出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後,帶領這個跨理論界和實務界小有聲譽的研究平台,為決策提供諮詢,為實踐提供理論支撐。2018年,蔣惠嶺調國家法官學院從事法官培訓,並在主持學院全面工作期間力推教學改革、科研改革、網絡培訓、智慧校園建設、文化校園建設等。
記者問起「33年的最高法院經歷,一下子轉型為法學教授,會不會有些不適應?」
蔣惠嶺回答說,
「這個需要一個過程。但有了33年的司法『浸泡』,轉入學界更有時間將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為提煉升華,也算是『物盡其用』嘛!
特別是在當前,中國的法學教育正面臨著全新的形勢和嚴峻的挑戰,如何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更加突顯其重要性。
新的崗位也是新的挑戰。我會在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的同時,虛心向同仁們學習,爭取儘快適應角色,為國家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作出新的貢獻。」
記者問道:這次致辭的四個人生錦囊,聽起來很感人,也必然是你長期思考的結果吧?
蔣惠嶺動情地回答:「是的」。
他談到「第一個錦囊:度過一個平凡的人生」時說, 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如果你能端正心態,向羅伯茨首席大法官說的那樣,心中有一種「中彩票」的感覺,那麼,這種樂觀態度之下的你便回到了普普通通的人生之路了。有一個合適的中文成語表達,那就是「返樸歸真」;
在談到「第二個錦囊:為社會做出或多或少的貢獻」時說,希望同學們在為利己、利他而困惑時,掏出這個錦囊看看, 忘卻那些庸俗的紛擾,喚醒可能正在打盹兒的內心。如果你敢肯定地說:或大或小,我在為國家、為社會做貢獻!此時此刻,別人一定會發現你的臉上透出美麗的光彩,而這種光彩是化妝化不出來的;
在談到「第三個錦囊:共守寶貴的人文精神」時告誡同學們,當你春風得意時,一定要踩下剎車,停下腳步,檢查一下你的輪胎,讓人文精神跟上你的步伐,不要讓自己變成缺乏人文精神的行屍走肉。 當你與他人共存時,注意體現出對人的價值的關心和尊重。我們在企盼一個民主富強文明和諧美麗的國家,而你是什麼樣子,你的國家便是什麼樣子。檢驗你與這些要求之間的差距的標尺,便是你的行為所體現的人文精神;
在談到「第四個錦囊:竭力遠離『烏合之眾』」時說, 要抵制「烏合之眾」的誘惑,避免加入其中的風險,以你自己今天所形成的堅定的信念支配你普普通通的一生!
附錄舊文:
周遊列國的學者型法官
2006年2月8日《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記者蔣安傑
他的一系列文章,被一些法官譽為「中國司法理論的啟蒙」。從最早對「司法權力地方化」、「審判工作行政化」提出質疑,到參與起草最高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綱要」、「二五改革綱要」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在法律中尋找感覺的一代人都曾經讀過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中有一種講究,使人開始在法律中體會一種韻味,他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蔣惠嶺———
由於眼鏡打碎還沒來得及配,在最高人民法院西院的一幢白色小樓里,蔣惠嶺副所長的臉上少了點書生氣,不過倒更容易看清他說話時的眼神。「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或許因為少了層鏡片的阻攔,蔣惠嶺的眼神顯得比照片上更多一些敦厚。
說起來,蔣惠嶺真的不是讓人初次相見便過目不忘的那類人:個頭不夠高,面部輪廓不夠深刻,性格內向、寡言少語。雖然聽他的同事說,蔣所長也好動,每天都會在一樓的桌球檯子上瀟洒地抽上幾拍,還把一幅姚明的大照片貼在自己辦公室的牆上,但蔣惠嶺給我們的印象仍然有些過於沉穩、有點兒少年老成。
都說文如其人,此話不假。1995年,32歲的蔣惠嶺在《人民司法》上發表了十多篇關於司法改革的系列文章,「只見其文,未見其人」讓許多人把他想像成了既有銳氣又十分老道的「50歲左右的法官」。從此,蔣惠嶺的名字對中國的法官們來說便不再陌生。
研究生畢業「不懂法律」
人們總是試圖穿越時光隧道走進昨天以尋找關於今天的答案,我們也很想從蔣惠嶺少時的經歷發掘出他現在事業的曲線,遺憾的是我們沒有從他身上看到具有說服力的痕跡。
蔣惠嶺行四,出生在魯西北的窮苦農村,父親在沾化縣城裡教書,母親拉扯著五個孩子長大。
蔣惠嶺與老母親
小時候,他的夢想是當一個農業科學家,法律對他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直到1980年高中畢業時才從一個當過幾年兵、見過「大世面」的插班復讀同學那裡知道了「北京政法學院」(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這個聽起來嚴肅、正統的學校,並稀里糊塗地填報了志願,並從此開始了自己人生理想的偏移。1983年蔣惠嶺到法院實習,正趕上法院換裝,出於對法官制服威武莊嚴的喜愛,這個20歲的年輕人產生了留在法院的想法。
說起4年的大學生活和3年的研究生經歷,蔣惠嶺對自己象牙塔內7年研讀法律的評價有些出乎意料。他說:「我1987年研究生畢業來最高法院工作,那時我不懂法律。」他對我們解釋說,這可不是謙虛。法律這個內涵如此豐厚、承載如此之多的治國之策,一個二十多歲的毛頭小伙子能理解多深呢?最多也只是處於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層次。
蔣惠嶺說,真正體會出法律的味道來,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對司法制度的探究使他理解了作為治理方式的法律;二是對裁判理論的研究使他理解了作為思想方式的法律。他對自己完成這兩個飛躍頗有感慨:「前者決定著一個人的法律修養厚度,後者決定著一個人的法學水平層次。當然,放眼世界、對國外的研究則決定了人的法律視野。」
他究竟是如何完成這兩個過程的呢?
蔣惠嶺說,沒有什麼竅門,是在司法系統「泡出來的」。在最高法院這個大課堂里近二十年的薰陶下,每一份下級法院簡報就是一粒砂石,每一個批覆就是一塊磚頭,每一起案件就是一片預製板,每一篇文稿就是一根鋼筋……
他的思想積累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完成的。
茶杯里的異域法制
在蔣惠嶺的辦公室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房間一角不到兩尺的小茶几上,密密麻麻擺滿了色彩斑斕的茶杯。茶杯上落了些灰塵,估計已經有日子沒用過了。蔣惠嶺指著給記者倒水用的一次性的紙杯笑著說,每次待客還要向客人解釋為什麼用紙杯,因為那些瓷杯是我每一次出國帶回來的紀念品,捨不得用的。
從1995年第一次出國以來,蔣惠嶺已經收集了幾十個杯子,有耶魯的、哈佛的、隆德(瑞典)的,有俄國的、澳大利亞的、聯合國總部的……每一個杯子都會讓他回味起他在考察、研究各國法制時的收穫。
蔣惠嶺與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菲利普斯勳爵在國家法官學院
蔣惠嶺辦公室的書架上方,擺放著他在美國訪問時與當時還是德克薩斯州州長,後來成為美國總統的布希先生的合影,據說布希當選美國總統後,一位美國律師和蔣惠嶺調侃說,布希發現這麼年輕的中國人就當了最高法院的法官,便萌生了競選美國總統的念頭,否則就讓中國比下去了———當然,玩笑而已。
1996年,蔣惠嶺在雪梨大學法學院作了半年多研究。1998年,蔣惠嶺參加中國代表團出席了關於建立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外交大會。1999年,蔣惠嶺赴加拿大蒙特婁大學和麥吉爾大學學習公法理論。2003年,蔣惠嶺赴耶魯大學法學院進行司法體制改革比較研究……「每一次出國工作、考察都會令人有不同的感受。學習考察是如此,代表國家參加談判更有榮譽感,研究外國法制就像為心靈開啟了一扇窗戶。」不過,對於國外製度和思想應當發揮的作用,蔣惠嶺的認識是很清楚的:「有人脫離中國國情盲目接受外國體制是愚蠢的,但不顧及世界法治文明的進步而墨守陳規更不可取。」
蔣惠嶺利用出國工作、開會的機會,還採購了不少英文圖書。紐約百老匯大街上的Strand舊書店是他遊學美加時最喜歡去的一個地方,因為那裡總有最新的二手圖書,蔣惠嶺大部分的外文法律書籍都是在那裡買的。
期望更多法官型學者
作為一名官員在機關內部推動司法改革,與一名學者在外面主張司法改革有很大不同。蔣惠嶺認為,「法院推行,學者往往更注重遠處,但法院不僅要注重遠處,更不能忘記腳下的荊棘。二五綱要是遠望與務實兩種精神的有機結合。」網上常有對某人是否激進或保守的評論,蔣惠嶺因為其先進的司法理念被人歸入激進派,但同時又以其穩重的改革建議而被歸入保守派。蔣惠嶺對此並不介意。「激進的思想會帶來精神上的激勵,而取得成就只能循序漸進。這也是中國司法改革多年的經驗。」有人稱他為「學者型法官」,他知道這是一種讚譽,但他從另一個角度回應了這種評價:「如果我們有更多的『法官型學者』,我們的司法改革進程會更快一些。」他從來不敢忘記自己是一個法官,這一方面是提醒自己牢記法官的使命,同時也是在提醒自己注意成就事業的方法。「在國家機關里呆過的人會更加明白,你做成任何事,都是附屬在大背景之下的。如果只有開明的政治環境,沒有實行法治的方略,沒有最高法院厲行改革的追求,沒有共同合作的氛圍,你是難有成就的。這也是與學者身份的根本區別。」我們的追求與學者可能是相同的,但實現追求的方式有著太大的區別。
學者們會在法官中封一批「學者型法官」,但法官們在學者中卻很難發現「法官型學者」。這是蔣惠嶺一直感到困惑的。「如果學者的智慧除了在闡述那些顛撲不破的真理外,再用一些在實踐運作方式上,法制的進步會更快得多。」或許是學者們不太情願「降格「為「法官型學者」,因為這種學者會被認為是所謂「御用學者」,但再以那些過時的觀念區分學者與官員,無疑是不恰當的。法官不是做學問的,而是做事的。但沒有學問是做不好事的。一個學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同時發揮這兩種作用,是難之又難的事。蔣惠嶺說:「這也許是目前缺乏法官型學者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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