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東莞市加強居住項目規劃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居住項目內嚴禁建設別墅,特彆強調低層及多層住宅嚴禁變相建設為別墅。
過去十五年間,儘管2003年原國土資源部已經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還在2005、2008、2016年等多次發布「限墅令」。然而迄今為止,別墅仍然是不少城市改善型住房的供應主力。
在「史上最嚴禁墅令」之後,福建、黑龍江等省均已對所轄區域內的別墅項目展開統計清理,並暫停辦理別墅項目建設審批手續。4個月後,廣東東莞發布的這一政策,更是將此前開發商利用政策漏洞建別墅的「口子」都一一堵死。
不同於此前「容積率為1」的定義,該《意見》將別墅這一術語界定為帶有私家花園的底層獨立式住宅,並在此基礎上規定除聯排式住宅外,其他住宅建築均應採用單元式住宅形式。套型設計應符合單元式住宅的布局特徵,每個單元設置的樓梯或樓梯與電梯應體現公共屬性,上下樓層的套型結構應基本一致。同時,低層和多層聯排式住宅戶型設計應與別墅有明顯區別,各住宅套型在水平方向上,應通過首層及以上、全部計算容積率的房間進行拼接,拼接處的進深長度應不小於5米,拼接高度不少於兩個自然層。
此外,還強調嚴禁將別墅套型「拆分」為戶內動線布局不合理的多個小套型、偽裝成單元式或聯排式住宅進行開發建設。
雖然北海市目前還沒有相關具體政策,北海市的房地產現在不是以別墅為主,但是在北海別墅建設的樓盤還是不少,那麼國家已經在2003年就開始停止別墅類用地建設供應,為什麼北海市這些年還有別墅在建呢?
很明顯,北海市開發商都鑽了政策的漏洞,國家的政策沒有限制高低配和高度,開發商可以通過不均衡使用容積率來操作,因此政策落地後作用都十分有限。放眼看北海市別墅樓盤,都是高層與別墅混搭建設,或者採取聯排式的建設躲過了政策。
目前北海高層與別墅混搭的樓盤也不少,而且基本都是高端樓盤。
因為別墅占了整個小區很大的一部分綠地資源,所以在買房的時候,對於有綠化要求的購房者來說,要多了解,因為很多建有別墅的小區,別墅和高層是分開隔離的,最好問清楚高層的實際綠化情況。別看整體綠化率有的說達到了60%以上,很高,但實際高層住宅的綠化可能就30%。有的開發商在宣傳的時候就喜好拿別墅的景觀來打廣告,但這些別墅的園林高層業主不一定能享受得到的。就像高爾夫球場一樣,那跟業主半毛關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