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農抓賊倒賠300,河南鶴壁公安發通告,停止相關民警職務

2019-08-05     消費生活家

摘要:日前,河南一瓜農因抓賊被罰賠款300,引起網友熱議,對此,河南鶴壁公安的官方微博發出通告,停止相關民警職務。

鶴壁公安發出通報

2019年8月4日,「平安鶴壁」(河南鶴壁公安官方微博)發出通報,針對此前瓜農被罰一事做出回應, 經警方調查,宋某偷西瓜的行為屬於盜竊,根據治安管理規定,鶴壁公安局責令負責此事的有關部門依法對宋某作出處理,並對相關民警作出停止相關職務處理,目前宋某被處以拘留三日的處罰。

事情回顧

2019年7月29日,河南淇縣的龐先生和與他一起承包瓜田的朋友,發現有兩名女子到瓜田偷西瓜,這兩名女子在被發現後,帶著偷來的西瓜準備逃跑,在她們騎電動車跑路時,瓜農龐先生情急之下抓住了電動車把手,兩女子摔倒在地,其中一人膝蓋擦破皮。

之後兩女子惡人先告狀,打電話報警,民警來到後,經過協商,讓龐先生和其朋友賠償兩女子300元的醫療費,龐先生在賠償醫療費後表示很委屈,其朋友在接受採訪時,更是痛哭失聲。

龐先生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事情發生後,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議,專業人士指出,龐先生在發現小偷後上前追趕的行為,從法律層面來說,屬於正當防衛自己的財產安全,是在行駛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在追偷瓜賊過程中導致小偷摔傷,並沒有違法,同樣也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偷瓜不構成偷竊罪

那麼偷瓜的行為是否構成偷竊罪呢?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由於涉案金額較小,不構成盜竊罪,但是偷瓜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據相關規定,偷竊西瓜的兩人應當被拘留。

在處理案件過程中,雖然民警是想通過協商讓雙方化解矛盾,進而有效的解決問題,但是他忽略了此事造成的社會影響,讓受害者賠償違法者,是對法律的曲解,也是對受害者的傷害。

對此,你怎麼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tRTNYmwBUcHTFCnf_UT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