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無證駕車出事故,逃逸投案終受罰

2019-10-26     平安吳忠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句話用在胡女士身上,一點都不為過。日前,青銅峽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當事人胡女士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卻「大膽」駕車,發生事故後,因「心虛」逃離了現場。

當天11時50分許,胡女士獨自駕駛自家色小轎車出門辦事,在沿青銅峽市利民街由東向西行駛到該街與建民路十字路口時,與沿利民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該處張某騎行的自行車相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後,胡女士駕車離開了現場。

青銅峽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接到報警後,通過現場勘查、詢問受害人張某、走訪證人和調取監控視頻,迅速鎖定了小轎車駕駛人胡女士,在警方凌厲的攻勢和政策召感下,胡女士於次日來到了投案自首,承認自己在路口沒有認真觀察車輛、行人的動態情況,操作不當,撞上了張某騎行的自行車。在事故發生後,因無證駕駛,害怕交巡警的處罰和保險公司的拒賠,於是選擇了駕車逃逸。

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胡女士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且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第第一款、第七十第第一款之規定,其違法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近日,胡女士因構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交通違法行為,被青銅峽市公安局給予了合併罰款3500元、並處合併執行行政拘留20日的行政罰款。

(來源:青銅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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