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遊出租有了《免罰清單》 7類輕微違規行為可免罰

2021-05-16     都市條形碼

原標題:巡遊出租有了《免罰清單》 7類輕微違規行為可免罰

從4月13號起,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為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開出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的《免罰清單》,7類輕微違規違法行為被納入《免罰清單》。

被納入《免罰清單》的7類輕微違規違法行為包括:

運營前未做好例行檢查,未保持車容整潔;

沒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運營證;

未按規定位置擺放從業資格證件和標誌;

上路運營無人乘坐和待租時,未豎立空車標誌牌;

衣著不整潔或未按要求著裝,未禮貌待客;

沒有自覺維護運營秩序,接受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和管理時,態度不好的;

在汽車客運站、港口、公交樞紐等客流集散地的指定區域沒有依次排隊候客,在臨時停靠點停車候客。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新聞發言人 董曉京:「我們一直對計程車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一直有比較嚴格的要求,近幾年來對行業的管理也比較嚴格,現在根據行業需求還有我們駕駛員的一些訴求,我們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調整。」

2020年1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實施,提出了新的執法理念和執法要求。為此,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推出了《昆明市主城五區巡遊出租汽車領域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對之前過於嚴厲的管理措施,經過調查研究、徵求意見等方式,進行了優化調整。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新聞發言人 董曉京:「更加考慮我們計程車駕駛員自身的感受,我們的管理逐步地轉化,就是管理與服務並重的一個管理的理念,就是駕駛員不是主觀原因,而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一些輕微的違規違法行為,我們主要是採取教育和整改的措施,就不再對駕駛員處罰。」

管理模式的轉變,也得到了計程車駕駛員的認可和支持。

計程車駕駛員 馬先生:「現在這樣更好了,更人性化了,因為有些時候造成的車髒也不是我們故意想造成的,車管局像這樣的處理措施覺得還是很人性化 、很好的。」

記者:「對你們提升服務還是有幫助對吧!」

計程車駕駛員 馬先生:「肯定了,大家都相互信任。」

《免罰清單》自2021年4月13號印發執行後,關於車髒、未禮貌待客等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的乘客投訴率,比2020年同比降低了10.98%。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sflUdXkB-4LL0rMdz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