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企業還是會計都會關心這樣一個問題:如何通過合理又合法的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為企業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今天就來同大家一起,通過一個案例淺析探討一下。
Part1.以有限公司還是合夥企業進行投資?
F4(4個自然人)計劃投資流星花園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由於該公司要求必須以企業的形式參加投資入股,計劃投資1000萬元,每年按比例參與流星花園公司稅後利潤分配,同時合同約定持有滿2年後,可以不低於2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轉讓股權的個稅,不考慮其他稅費)。
F4計劃由4個人投資成立一個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形式投資流星花園公司,但是聽說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投資也可以,F4以哪種企業的形式投資比較好?(股權轉讓不考慮印花稅)
提示: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根據國稅發[2011]50號第一條第三項第2點: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採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持有期間的紅利分配影響: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紅利,對有限公司來說,屬於稅後利潤分配,沒有影響;但如果投資的是境內上市公司,持有時間不足一年時,兩者會有差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自然人投資者再從合夥企業或者有限公司分配投資收益,均按「股息、利息紅利」20%繳納個人所得稅,兩種方式均沒有影響。
股權轉讓的納稅情況分析如下(單位:萬元):
如圖所示,在該案例中,有限合夥企業比有限公司節稅:400-323.80=76.20萬元
Part2.企業如何購買理財產品既節稅收益又高?
甲製造有限公司為重點稅源企業,2019年公司效益較好,資金充足,近幾個月銀行帳上一直有五六千萬閒置資金。10月份,財務經理向老闆彙報資金情況時,發現銀行帳上有5000萬,老闆問為什麼不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財務經理回覆說,已經向銀行了解了幾種理財產品的情況,但拿不定主意買哪種?
保本理財,期限一年,保本利率4.8%;
風險等級R2,期限一年,預計利率5%,歷史實現收益率4.2%;
證券投資基金,期限一年,不保本,預計利率5.2%,歷史實現收益率4%。
如果你是財務經理,應該怎麼購買?
提示: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一點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的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的規定,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從以上政策解析,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節稅程度是最高的。納稅情況分析如下(單位:萬元):
結論:
運用平衡點分析,如何選擇理財產品,關鍵是看最終收益的高低。如果保本利率4.8%已定,假定非保本收益率為X,則根據公式可計算利潤相等時:
5000×4.8%×(1-1/1.06×0.06-1/1.06×0.06×12%)×(1-25%)=5000×X×(1-25%),得出X=4.50%
即向銀行購買非保本理財實現4.50%收益率時,利潤相等,低於4.50%時,購買保本理財產品;如果銀行購買非保本理財產品收益率高於4.50%時,則應購買非保本理財產品。
同理,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率為X,則根據公式可計算利潤相等時:
5000×4.8%×(1-1/1.06×0.06-1/1.06×0.06×12%)×(1-25%)=5000×X,得出X=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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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s-hIkW4BMH2_cNUgLd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