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那坡縣人民法院堅持抗疫辦案兩不誤,對涉及湖北籍的案件開設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判、優先執行,為湖北籍當事人解決了後顧之憂。據統計,今年1月至2月25日,該院共受理並審(執)結兩件涉及湖北籍案件2件。
湖北省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建公司)在2016年前後承建了那坡縣某行政機關的一個工程,完工後該單位因資金周轉困難,兌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尚欠一百多萬的工程款未付,該公司遂向那坡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該立即支付尚欠的工程款。該院受理後依法判決某行政機關在30日內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判決後,古建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百色市中院受理後,依法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了協議:某行政機關在2020年元旦前一次性付清尚欠的工程款1157263元。但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某行政機關仍然不履行調解書所規定的義務,古建公司又向那坡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受理後,經執行幹警依法開展工作,促成某行政機關將尚欠的工程款繳納到了人民法院的當事人專用帳號,該院立即為古建公司辦理了兌付手續。1月31日,該院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執行結案裁定書,本案圓滿結案。
在那坡做工程的李謀,是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人。2010年至2016年間,德保縣某電力公司(以下簡稱電力公司)將那坡縣規等一社10KV及以下配電太區線路工程等項目交由李謀管理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結算,電力公司應退回李謀工程勞務質保金677753元。但,電力公司退給李謀50000元後,就以各種理由不再退付餘下的工程勞務質保金,給李謀的生產經營和生活造成了困難。李謀遂在2020年春節前夕向那坡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電力公司退付給李謀工程勞務質保金627753元及利息。那坡縣人民法院受理後按照疫情期間特事特辦的要求,通過電話多次和雙方當事人溝通,促使電力公司履行了退款義務,雙方當事人在庭外和解,李謀向法院撤回了起訴。2月25日,該院向雙方當事人郵寄了民事結案裁定書。這起糾紛和平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