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火幣、OKEx均不能完全符合所有持牌條件

2020-01-09     答案區塊鏈

1月9日,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截至目前為止已有不超過5家的數字貨幣交易所被納入了香港的監管沙盒之中。

據報道,在選擇加入監管沙盒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之前,有關部門除了會對創辦人進行盡調之外,還有以下要求:數字資產交易所主要法律實體註冊地必須在香港,受香港證監會監管;這家公司的總部、決策權必須在香港,而不能在香港註冊一個空殼公司,實際卻在其他地方經營;證監會還會考察交易所的股東是否有在傳統金融機構違規的經歷,或者在數字資產行業從業違規的行為;此外,入選的數字貨幣交易所還需滿足香港證監會要求的技術以及投資者資產保險要求,並提供規範的第三方審計報告。

目前,香港證監會尚未公開入圍名單。但是21世紀經濟報道採訪獲知:「那些所謂世界級大平台,99%都不能進入名單之內。」

據《鏈上調查局》分析,目前國內頭部三大虛擬貨幣交易所幣安、火幣、OKEx均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條件。

同日,區塊鏈研究專家、香港區塊鏈協會共同主席方宏進向火星財經透露,「目前已不是沙盒階段,而是最後審批,可投入運營,不過還需補辦7號牌。」據了解,獲得「7號金融牌照」的企業擁有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資格,可操作配對客戶買賣盤的電子交易平台,申請7號金融牌照要求企業已繳資本最低為500萬港元,流動資本最低為330萬港元。

《鏈上調查局》查詢公開信息得知,香港證監會於2017年9月確定推出監管沙盒,以為合資格企業提供一個受限制的監管環境,以便其使用金融科技來進行受規管的活動。沙盒旨在讓合資格企業通過與證監會進行緊密溝通並受到嚴謹監督,識別及處理與其受規管活動有關的風險或關注事項,然後向香港公眾提供服務。

2019年11月6日,香港證監會發布《有關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的警告》和《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表示將向《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受規管活動」的人士審批和頒發牌照,發牌條件包括:

1. 平台營運者僅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其服務;

2. 必須制定嚴格的納入準則以篩選可在其平台買賣的虛擬資產;

3. 僅向充分認識虛擬資產的客戶提供服務;

4. 平台營運者將須採用信譽良好的外間市場監察系統,以補足其本身的市場監察政策及監控措施;

5. 平台營運者亦應確保,就保管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而投購的保險時刻生效;

而獲得牌照的企業必須委聘一家證監會可接受的獨立專業公司,以對其活動及營運進行年度檢視,及編制一份確認其已遵從發牌條件和所有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的報告,按要求呈交給證監會。

同時,香港證監會還表示,部分平台可能決定不會在新的監管框架下向證監會申領牌照。這是它們的自由選擇,只要它們能確保在其平台上買賣的虛擬資產並非《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或「期貨合約」即可。

稿源:鏈上調查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akklW8BxtCz63RLCed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