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配偶改命法
選擇配偶改命法
根據四柱喜用神五行旺衰及有無,選擇對方的四柱,八字中有有利於自己的五行八字的人,作為自己的命局所喜之配偶對象,此為選擇配偶改命法;郎才女貌、如膠似漆、白頭偕老、英雄美人這些都是對美滿婚姻的寫照;棒打鴛鴦 、牛郎織女、捆綁姻緣、冤家怨偶、同床異夢、夫妻反目、年輕守寡這些都是對婚姻悲劇的描述。如此兩類絕然不同的婚姻現象,單從社會學角度去研究便無法找出問題的根源,也就無法找到杜絕悲劇的絕妙方法。如果從命理學的角度去分析,則不難找出答案。
(一)和婚的方法(以下五種方法應全面綜合考慮分析)
1、生肖相配關係:凡男女生肖之間不能形成刑、沖、克、害(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除外),如生肖為酉(雞)的人不能與生肖為卯(兔)的人結婚,因為卯酉相衝。
例:有一即將退休的職工,屬龍,愛人屬蛇,49歲那年,無情的將愛人在家中殺死……又騎摩托到20里外的埠南將70歲的岳母殺死……返回後將摩托砸碎後自殺……兩個女兒才21和15歲就永遠失去父母、外婆……
其婚姻「龍蛇」相配也是不合的,結婚20多年矛盾重重……
2、以四柱中的神煞來衡量:四柱中不宜「桃花」過多;女性不宜出現「紅艷」、「流霞」,原則上視為不吉利。
3、以六親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財重重而旺,否則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傷官、重重而旺,否則克夫,男命偏財不宜透出,否則用情不專,女命不宜官殺混雜而無食傷制。
4、以男女各自命局的用神來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為對方的用神(只對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對方命局所克制的(只對一方有利);
4)男女雙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壞;
5)雙方命局組合後互不傷害對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殺、食傷);
6)雙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嚙合;
7)雙方壽數基本上能夠匹配;
8)雙方行運之用神最好能夠相互補益;
5、男女雙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衝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
(二)婚姻不幸的因素:
《道德經》云:「一陰一陽謂之道」,男女結合為夫妻,二者的人體五行氣埸必定會有一種新的變化和組合,這種變化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方的吉凶運氣。嚴格的來說,婚災的產生不僅決定於自己本身的命局,而且受到另一方命局的影響。婚災的深淺程度則由二者命局的組合而定。
(三)化解方法:
1、方位調整:即去命局用神的方位,如用神為木,則到出生地的東方去。
2、分居:雙方暫時分開一段時間不見面,等災期過後再續魚水之情。
3、離婚:徹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