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護士可以自由執業?!上海推行護士一次註冊、全市執業

2019-09-23   中公護士資格考試

關於《上海市護士區域註冊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引導護士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提升本市護理服務能力的同質化水平,提高優質護理資源的可及性。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上海市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函》(國衛辦規劃函[2018]425號)要求,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上海市護士區域註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以規範性文件形式下發實施。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進一步引導護理人才合理流動

充分發揮優質護理資源作用,鼓勵二、三級醫療機構護士到基層醫療機構和社會醫療機構執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慢病照顧、疾病康復、居家護理等方面的護理服務能力,保障分級診療制度有效落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二)進一步深化本市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上海市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函》(國衛辦規劃函〔2018〕425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2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激發護士執業的積極性,優化醫療服務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制定過程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上海市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函》(國衛辦規劃函[2018]425號),依據《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9號)文件要求,2018年7月,擬定了初稿,並先後書面、現場聽取區衛生健康委、辦醫主體、護理學會、護理質控、醫療機構意見。此次結合本市「網際網路+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完善該方案,並再次徵求以上單位及委內意見。

三、主要內容

護士區域註冊,是指護士執業註冊地點為上海市行政區劃,在註冊有效期內其執業註冊全市有效。護士若同時在本市多個醫療機構執業的,應確定一個醫療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並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其他執業機構。

(一) 註冊管理

1.多機構備案流程

護士可通過電子化註冊系統個人端或登錄「中國上海」申請辦理多機構備案或取消多機構備案,網上提交《上海市護士執業機構信息備案申請表》或《上海市護士執業機構信息取消備案申請表》後,經擬執業或已在執業的醫療機構核發許可證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即可完成備案或取消備案註冊。當護士變更主要機構時,其多機構備案信息失效。

2.執業註冊流程

護士在本市辦理執業註冊申請的,包括護士首次註冊、延續註冊、重新註冊、註銷註冊、入省變更,主要執業機構變更,仍按《護士條例》和《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辦理。其中:延續註冊應向核准其主要執業機構執業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變更主要執業機構的,應將變更後的主要執業機構信息列印在《護士執業證書》變更登記欄。

3.過渡期管理

2019年7月31日前已經在本市執業且在註冊有效期內的護士,護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於2019年8 月1 日自動更改相關信息:「執業地點」變為「上海市」,原「執業地點」默認為護士的主要執業機構。《護士執業證書》不需更換。

(二)管理要求

1.醫療機構主體責任

各醫療機構應落實對本機構執業註冊及多機構備案護士管理的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護士崗位管理制度,通過合同、協議等形式明確醫療衛生機構和護士之間的權利、義務、責任,切實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同時,應強化對護士護理規範、依法執業的管理,切實規範護士的執業行為,確保護理質量和安全。

2.護士自我管理要求

多機構備案的護士應根據與執業或備案的醫療機構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履行相關義務,接受各執業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嚴格按照診療技術規範開展護理執業活動。多機構執業護士應接受各執業機構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3.依法執業管理

護士在多機構備案的醫療機構執業過程中發生護理不良事件或醫療糾紛的,由發生不良事件或糾紛所在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同時應主動報告其主要執業機構。護士被處以吊銷執業證書或暫停執業行政處罰的,在吊銷執業證書、暫停執業期間內,應停止其在所有醫療機構的護理執業活動。

(三)其他事項

護士在主要執業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執業備案,不計入其備案的醫療機構校驗、審核標準中的護士人員基數。

(文章來源: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