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上海接連發生2起密閉船艙作業
引起的疑似中毒窒息事故
共造成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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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8時許,停泊在舟山東蟹峙島碼頭上的一艘貨船的船員向警方報警求助,船東帶著兩名船員下船艙檢修遲遲未歸,後發現3人暈厥在船艙里。
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有3人被困在船艙底層,艙口狹小、艙內缺氧。經過努力,3人被救出,其中1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據報警船員介紹,上午船東帶著兩名船員下船艙檢修,由於船艙常年封閉未打開,空氣流通不暢,艙內存有大量有毒氣體,三人疑似因中毒窒息,導致昏厥。
(來源:@浙江之聲、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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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8時左右,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航樁19號船」船艙內有3人中毒窒息,經消防救援施救出艙後3人均無生命體徵。
澎湃新聞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經初步調查,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將「三航樁19號船」欄杆焊接等修理工程發包給上海映隆船務有限公司(註冊在金山區楓涇鎮)修理。該公司3名作業人員在修理作業中進入密閉船艙,初步判斷為中毒窒息死亡,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雖然目前兩起事故具體原因尚在調查
但由於事發地均為密閉船艙
在此有必要再次為大家敲響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鐘!
近期有限空間案例
陝西安康:1人掉入污水池5人去施救 6人均遇難!
2019年10月11日下午,陝西省安康市一家企業的一名女職工不慎跌入污水處理池中,其他5名工人在施救過程中相繼發生意外。
重慶:村民修水池致7人遇難!
2019年6月30日,重慶市石柱縣橋頭鎮7位村民在修理水池時遇難。
近期相關調查報告
中毒溺水,3人死亡!17人被追究責任!
可怕!被救出時還能自行走動,卻在8天後死亡!
每年全國各地同類型的事故
為何一再發生?
這與有限空間的特點密不可分
什麼是有限空間?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長啥樣?
有限空間都長啥樣?你認得出嗎?
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中,常見的有限空間有:
還有
還有
還有……
我的天啊!竟然有這麼多!!!
所以說,有限空間是工貿企業的最大隱形殺手之一,而且它還極易被人們所忽視,十分危險!
有限空間為什麼會殺人?
有限空間為什麼會殺人,有哪些隱藏的殺人手段,裡面又有哪些危險呢?
除了上面3種較為常見的氣體中毒窒息事故外,還有淹溺、墜落、高溫高濕、觸電、固體掩埋等。
原來,有限空間就是個大陷阱,表面上不引人注意,卻殺機四伏!需要注意的是,有限空間事故發生後,往往由於危害認識不到位,急於救人忽視防護措施,導致事故傷亡擴大。
有限空間正確打開方式
1.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而且,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時,應視為進入新的有限空間,重新通風和檢測後方可進入。同時,檢測標準與檢測工作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
2.採取可靠隔斷(隔離)措施
必須採取可靠隔斷(隔離)措施,將有限空間與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或其它空間隔離;
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有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並達到相關要求;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應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3.裝備準備要齊全
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並配備個體防護裝備並確保正確穿戴與使用,作業人員必須拴帶救生繩;
在缺氧或存在有毒物質(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工具(照明);
在有酸鹼等腐蝕性介質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鹼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
在產生噪聲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
4.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標識
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標識,提前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明確有限空間現場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及檢測人員的職責,不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儀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有限空間管不好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59號令)第二十八條, 工貿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1.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2.未按照本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59號令)第二十九條, 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
2.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應急預案,或者定期進行演練的。
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59號令)第三十條,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範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帳的。
2.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
3.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或者監測,並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來源:安全執法)
﹁
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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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生事故,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警求救,禁止在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施救。
別讓悲劇重演!
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本期編輯:吳偉婷
責任編輯:馬鵬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qAl6qW4BMH2_cNUgkGL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