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甘肅交通廣播(記者 岳青)
12月8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韓家河高速公路大隊指揮室值班民警進行視頻巡檢時,發現一輛正在從臨夏往蘭州方向行駛的藍色小型轎車超速行駛,行駛速度達到119km/h。但是因號牌被紙片遮擋,並不能對該車的超速行為進行識別。
隨後,指揮室民警根據當時超速時間,並通過科技手段,發現浙J3LZ**藍色瑪莎拉蒂牌小型轎車與超速車輛的相似度匹配,隨即大隊指揮室民警聯繫該車駕駛員到大隊了解情況,並將對該車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做出相應的處罰。
法律連結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
超速10%以上20%以下,處以不罰款記3分的處罰;
超速20%以上50%以下,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超速50%以上,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遮擋號牌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處罰。
另外,記者了解到,G75蘭海高速公路蘭州新七道梁隧道到蘭州南收費口大車限速70km/h,小車限速100km/h。
5妹提醒各位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開車在路上,請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