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給排水管網工程,本技術要求適用於萬科所有室外給排水管網工程招投標及現場施工指導。
1. 編制依 據,主要包括但不限於: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埋地硬聚氯乙烯給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2. 施工質量及技術要求
室外給排水管道施工前,施工單位須詳細的進行圖紙審查,檢查室外給排水管網位置、標高與現狀或圖紙上的燃氣、電氣等其它專業的管網(相關圖紙由甲方提供)間距是否合理,核對管網與各單體建築標高及室外環境標高的適宜性。工程內容涉及與市政管網接駁的,應覆核接駁處市政管網管徑、標高的可行性。如發現問題,施工單位須在圖紙會審中及時提出解決。
2.1 溝槽開挖:
溝槽開挖前,測量人員須根據設計圖紙對管線位置進行準確的放線定位;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地下水的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措施並將排水設備準備到位。溝槽開挖的邊坡坡度由施工單位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決定, 但放坡係數必須在施工方案中明確標註,並採取措施保證邊坡穩定,確保施工期間邊坡不坍塌。
一般土壤且地下水位低於溝底時,可開直形槽,但槽深不得超過下列規定:砂土和砂礫土不得超過 1.0m;亞砂土和亞粘土不得超過 1.25m。當溝槽超過上述規定時,槽幫應放坡開挖,當槽溝深度超過 2m 時宜分層開挖。
開挖前應摸清地下障礙物和地面上架設高壓線纜位置高度等情況, 並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確定挖土機在工作時的迴轉半徑內有無障礙物。開挖溝槽土方應置於距溝邊 0.8m以外處,高度不宜超過 1.5m,須按要求放坡堆放,不得隨意堆放,而影響到其它工程。
2.2 管道基礎
室外給水管
1)、用天然地基時,溝底層應是原土層,或是夯實的回填土,溝底應平整,坡度應順暢,不得有尖硬的物體、塊石等;如溝基為岩石、不易清除的塊石或為礫石層時,溝底應下挖 100~200mm,填鋪細砂或粒徑不大於5mm的細土,夯實到溝底標高後,方可進行管道敷設。
2)、當天然地基受到擾動時,需採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當地基為干槽,其超挖深度在 150mm以內時,可用原土回填壓實,壓實密度不低於原天然地基;當干槽超挖大於 150mm、小於 1m時,可用石灰土分層壓實,相對密度不應低於 95%。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含水量較大時,可滿槽填入大塊石,塊石間用級配砂填實,距溝底設計標高 200m範圍內須用細砂夯填。
鋼筋混凝土排水管
鋼筋混凝土管道須做混凝土帶形基礎,基礎墊層可鋪設碎石層或原土夯實。覆土深度(H)0.7m≤(H)≤2.0m,應選用 90° 混凝土管基;覆土深度 (H)2.0m≤(H)≤3.5m,應選用 120°混凝土管基;覆土深度 (H)4.0m≤(H) ,應選用 180°混凝土管基;基礎和管道之間的管座必須用現澆混凝土填充密實,以減少對地基的壓力和對管子的反力。
塑料排水管
管道基礎可採用砂石基礎, 對一般土質的地段,基礎鋪設一層厚為 100mm的砂墊層。對於軟土地基,溝槽底又處在地下水位以下時,宜鋪設砂石墊層,其厚度為 200mm,且用黃砂找平。
2.3 管溝回填
施工單位的回填土方案及實施須充分考慮對後續地上工程影響的風險且承擔該風險責任。給水管道水壓試驗前,除接口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於500mm;水壓試驗合格後,應及時回填其餘部分。排水管道應在閉水試驗合格後及時回填。
回填前管溝槽內磚、石、木塊等雜物應清除乾淨;溝槽內不得有積水。槽底至管頂以上 500mm範圍內,不得含有機物以及大於 50mm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採用細粒土回填。溝槽回填土夯實應逐層進行, 且不得損傷管道;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 500mm範圍內,應採用輕夯壓實,管道兩側壓實面的高差不應超過 300mm。
分段回填壓實時,相鄰段的接茬應呈階梯形,且不得漏夯;鋼筋混凝土管道兩側回填土的壓實度不應小於 90%;塑料管兩側回填土的壓實度不應小於 95%。
2.4 管道安裝
管道安裝敷設應在溝底標高和管道基礎質量檢查合格後進行。
室外給水管道
室外給水管道宜採用高密度聚乙烯( HDPE)管、孔網鋼帶骨架增強復合塑料管(DN50~DN200)、鋼絲網骨架增強復合塑料管 (DN100~DN400)或硬聚氯乙烯( PVC-U)管(具體以甲方針對該項目限定的管材品牌價格為準)。從水泵房至各樓棟的埋地加壓消防管道宜採用熱鍍鋅鋼管,管道外壁做加強級防腐。
給水管道埋地敷設時,管頂的覆土厚度不得小於 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覆土厚度不得小於 700mm。在室外道路和管網先於主體施工的情況下,穿路基給水管道為各單體建築物予留的接口宜做出道路外 2m,支管標高同接口處主幹管標高,支管末端宜先做盲板封堵,該處地面上做 100mm×100mm寬、800mm 高水泥標誌樁,然後以道路中永久保留的實物如檢查井作為參照物,在圖紙上標明過路管與相應參照物的距離,以便查找。
市政給水管道閥門公稱壓力不得低於 1.0 Mpa,加壓給水管道、消防管道閥門公稱壓力不得低於 1.6 Mpa。管道安裝和鋪設過程中,應隨時清掃管中雜物。暫時中斷安裝時,應用木塞或其他措施將管口封閉,防止雜物進入。
復合管電熱熔連接時應使用電熱熔專用工具,應保持電熱熔管件和管材的熔合部位不受潮,管材的連接端應切割垂直,並應用潔凈棉布擦凈管材和管件連接面上的污物,並標出插入深度,刮除其表皮,在熔合及冷卻過程中,不得移動、轉動電熱熔管件和熔合的管道,不得在連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孔網鋼帶骨架增強復合塑料管安裝時,切斷的端面須封相同材質的塑料封頭環做防鏽處理;復合管與閥門、室外消火栓等附件的連接,應採用法蘭連接。
室外閥門井內主管上宜設置合適口徑的放空管, 井底宜設置排水管,以防積水並供檢修時使用。閥門安裝前必須逐個做強度和嚴密性試驗。閥門上應懸掛功能標識牌(須防水) ,管道上應標註水流走向。消防管道閥門必須採用明杆閘閥。給水管道必須經過嚴格的水壓試驗後方可全部隱蔽。
室外排水管道
室外排水管道 DN200~DN500宜採用聚氯乙烯雙壁波紋管、聚氯乙烯環向(或螺旋)肋管、聚氯乙烯加筋管, DN≥600 宜採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具體以甲方針對該項目限定的管材品牌價格為準)。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車行道下應採用重型管道,其他地方應採用輕型管道。
排水管道管頂最小覆土在車行道下不宜小於 700mm;如無法滿足,須加設防護鋼套管等防受壓破損的保護措施。當管道不受外部荷載影響時,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於 300mm。
排水管道交匯連接處、轉彎、跌水、管徑或坡度改變處以及直線管段上每隔 40~50m 處、材質變化處均應設檢查井;檢查井採用磚砌檢查井,道路雨水口為磚砌築;各類井室的井蓋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明顯的文字標識,各種井蓋不得混用。設在通車路面下或小區道路下的各種井室,必須使用重型井圈和井蓋,井蓋上表面應與路面相平,允許偏差為± 5mm。綠化帶上和不通車的地方可採用輕型井圈和井蓋,井蓋的上表面應高出地坪 50mm,並在井口周圍以 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漿護坡。重型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磚牆上,磚牆上應做不少於 80mm 厚的細石混凝土墊層。管道跌水水頭為 1~2m時,宜設跌水井跌水。水頭大於 2.0 m 時,必須設跌水井。
檢查井抹面、勾縫、座漿、抹三角灰均用 1∶2 防水水泥砂漿,厚20mm,雨水檢查井內壁抹面至管頂以上 200mm,遇地下水時,井外壁抹面至地下水位以上 500mm;污水井內外壁抹面至檢查井向上開始收口的部位。
雨水口至雨水檢查井之間連接管管徑選用如下:單箅雨水口選用DN200 管道,雙箅雨水口選用 DN300 管道,均以 0.01 坡度坡向雨水檢查井,該連接管的起點管頂埋深不小於 700mm。
管道宜逐段施工逐段驗收。施工單位在完成上一待檢點的施工後,應先自檢合格並提前 6 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簽字同意後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如果在主體施工前,為了配合道路施工,室外永久雨、污水管道施工完畢,檢查井宜先採用混凝土現澆的臨時井蓋 (要求能抗 20t載重汽車通行),待工程竣工驗收移交時再換成正式井蓋;雨、污水管道為各單體建築物預留的接口支管做出道路外 1m,所有預留接口須全部臨時封堵,以防現場泥沙流入管道造成堵塞。 該處地面上做 100mm×100mm寬、800mm高水泥標誌樁。
室外排水管道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無坡或倒坡。管道承插接口時,插口插入方向應與水流方向一致,由低點向高點依次安裝。
鋼筋混凝土管如採用抹帶接口,接口前應將管口的外壁鑿毛、掃凈;接口完畢後,抹帶應進行保濕養護。採用橡膠圈接口的塑料管,連接前,應先檢查膠圈是否配套完好;接口作業時,應先將承口(或插口)的內(或外)工作面用棉紗清理乾淨,不得有泥土等雜物。
污水管道上的檢查井,井內流槽高度應為滿管高。用於雨水管道上的檢查井,井內流槽高度應為半管高。檢查井應按給水排水標準圖集設置標準井蓋及爬梯。
雨季施工應採取防止管材漂浮的措施;當管道施工完畢尚未回填而遭到水泡時,應進行管中心線和管底高程複測和外觀檢查,如出現位移、漂浮、拔口現象,應返工處理。雨、污水管道必須經過嚴格的閉水試驗後方能隱蔽。
2.5 管道防腐
埋地敷設的塑料管材如無特殊說明, 勿需另外防腐。 埋地敷設的鍍鋅鋼管須採用加強級防腐。 除非設計有要求, 加強級防腐層採用環氧煤瀝青外防腐層。防腐層構造按表 3.5-1。
鋼管採用環氧煤瀝青做外防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當環境溫度低於 5oC時,不宜採用環氧煤瀝青塗料; 不得在雨、霧或 5級以上大風中露天施工;
外防腐層的材料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環氧煤瀝青塗料, 宜採用常溫固化型的塗料, 其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埋地鋼質管道環氧煤瀝青防腐層技術標準》 ;
2)、應採用乾燥、脫臘、無捻、封邊、網狀平紋、中鹼的玻璃布,其經緯密度為 10×12根/cm~12×12根/cm;
3)、外包保護層應採用可適應環境溫度變化的聚氯乙烯工業薄膜, 其厚度應為0.2 mm。
4)、環氧煤瀝青外防腐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管道焊接表面應光滑無刺、無焊瘤;塗料配製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底漆應在表面除銹後的 8h之內塗刷,塗刷應均勻,不得漏塗;管兩端150~250mm範圍內不得塗刷;面漆塗刷和包紮玻璃布,應在底漆表面乾燥後進行,底漆與第一道面漆塗刷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 24h。
5)、防腐層質量檢查:
外觀 :塗層飽滿、均勻、玻璃布網眼漆料飽滿不露布紋、 無皺摺、空鼓;厚度檢查 :用漆膜測厚儀進行檢查;粘結力檢查 :塗層完全固化後 ,用小刀割開舌形口 ,撕開塗層 ,破壞處鋼質表面仍為漆膜覆蓋 ,不露金屬為合格。
2.6 水壓試驗和閉水試驗
室外給水管道水壓試驗
管道水壓試驗前,應預先做好如下工作:進水管路、排氣點的選擇、排水疏導措施、試驗管段的穩定措施、安全措施。管道水壓試驗的分段長度不宜大於 1000m。水壓試驗採用的彈簧壓力計精度不應低於 1.5 級,最大量程宜為試驗壓力的 1.3~1.5 倍,表殼的公稱直徑不應小於 150mm,使用前應校正。
試壓水泵、壓力計應安裝在試驗段下游的端部與管道軸線相垂直的支管上。試驗壓力一般為管道系統工作壓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於 0.6 MPa。試壓時應先將系統充滿水,並在其系統的最高點設臨時排氣閥,進行排氣。
當管網較短時,應採用手動試壓泵試壓。升壓應緩慢,達到工作壓力時應停止升壓,檢查系統滲漏情況,然後再升至試驗壓力。發現壓力錶針擺動較大時,應再次進行排氣,直至穩定為止。塑料管在試驗壓力下穩壓 1h壓力降應不大於 0.05 Mpa,然後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應保持不變,不滲不漏。
給水管道試壓合格後,須進行通水沖洗和消毒,對管道內的污物、雜物進行沖洗,並使管道輸送的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室外雨、污水管道閉水試驗
雨、污水管道排水應暢通,無堵塞,管接口無滲漏。閉水試驗檢查方法為逐段觀察,按排水檢查井分段試驗,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加 1m,時間不少於 30min。
2.7 室外給水管道沖洗消毒
給水管道水壓試驗後,竣工驗收前應對管網沖洗消毒。沖洗時應避開用水高峰,保證沖洗的強度,給水管道系統各環路閥門應啟閉靈活、可靠,不宜沖洗的設備應與沖洗系統隔開,臨時供水裝置應運轉正常,增壓水泵性能應符合要求,揚程不應超過管網的工作壓力,流速不應低於工作流速,沖洗水應能順利排出;應按分區、分段沖洗,在沖洗前應將系統內孔板、噴嘴、濾網、節流閥、水錶等全部卸下,等沖洗後再復位; 沖洗水以流速不小於 1.0 m/s連續沖洗,直至出水口處濁度、色度與入水口處沖洗水濁度、色度相同為止。沖洗後,如實填寫沖洗記錄,然後將拆下的部件儀表及器具復位,檢查驗收人員簽字。
沖洗排水應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排放管的截面積不得小於被沖洗管截面積的 60%,排水時不得形成負壓。沖洗時,管道閥門應全部打開,並保證排水管路暢通安全。管道應採用含量不低於 20~30mg/L氯離子濃度的清潔水浸泡 24h,再次沖洗,直至水質管理部門取樣化驗合格為止。
3、進場及進場驗收
承包商項目經理及現場技術人員應至少在正式施工前 7 天進場查看施工條件,並於總包單位做施工工藝協商及施工準備; 安裝施工人員如需住宿工地的應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三天進場準備; 材料應至少在正式安裝前二天進場並統一堆放於預定位置。
材料進場時應完好無損, 需要送檢的材料須按規定見證送樣至當地質檢部門檢測,發現不合格產品須立即退場; 對於分批進場的同一種材料,除第一批材料必須送樣檢測之外, 其它至少須隨機再抽取其中一批材料送樣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