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駱法官,用這種便捷的方式調解案子,讓我不出門就能解決自己的糾紛,這下我終於可以安心了。」近日,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留營人民法庭庭長駱新穎以「電話+雲間網際網路」並舉的方式,成功調解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
1959年出生的張某受聘與某協會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秘書長職務,2019年10月張某年滿60歲已屆退休年齡,某協會向張某發出書面通知,終止了與張某的勞動合同關係,並解除其秘書長職務。張某對某協會的行為卻並不認可,他認為協會章程里明確規定,擔任秘書長職務不超過70歲,而他才年滿60歲,符合章程規定的擔任秘書長職務的資格,某協會發出通知解除其秘書長職務違反章程規定。張某就此事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某協會依據章程規定允許其擔任秘書長職務,並給付拖欠工資。後仲裁委駁回了張某的申請,張某不服仲裁結果,於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駱新穎法官收到案件時正值疫情期間,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她積極利用雲間網際網路庭審系統+電話調解的信息化工作模式為雙方化解矛盾糾紛,讓雙方當事人足不出戶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她先與張某取得聯繫,經過與張某推心置腹的交談,張某終於說出自己的心裡話,原來他覺得自己年齡大了,也不是非要擔任秘書長,但某協會單方面發出終止勞動關係、解除其職務的通知是對他的不尊重,他希望通過仲裁、訴訟,與某協會建立勞務合同關係,繼續履行秘書長職務等行為只是為了爭口氣。在掌握張某的訴求後,駱新穎法官又與某協會負責人高某進行了多次溝通,高某也認識到張某是在協會工作多年的老秘書長,為協會各項工作開展作出了很多積極貢獻,協會也應該以充滿人情味的方式解決問題。最終,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高某同意一次性給付張某經濟補償,以表示對張某多年來工作的感謝,雙方冰釋前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在共同抗「疫」的特殊時期,石家莊市橋西法院藉助信息技術優勢,積極通過網上立案、網上開庭、網上調解等方式「隔空」辦案,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