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節期間禁燃祭祀用品及禁放煙花爆竹的公告

2020-04-02     蓬安零距離


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

南充市順慶生態環境局

南充市順慶區應急管理局

南充市順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於清明節期間禁燃祭祀用品及禁放煙花爆竹的公告

為嚴防清明期間火災及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樹立文明祭掃新風,現就清明期間禁燃禁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崇尚新風,文明祭祀。要嚴格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規定,摒棄燃燒冥幣、紙錢、花圈、紙紮用品、塑料祭祀品和燃放爆竹的明火祭祀方式,提倡以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墓碑、踏青遙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環保的方式寄託哀思。

二、禁用明火,安全祭祀。應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樹立「防火第一」的意識,不在山頭、林地等攜帶火種、火源,避免造成森林火災;在公墓、烈士陵園等場所自覺遵守秩序,服從安排,共同營造文明祭祀、綠色清明的良好氛圍。

三、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全區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身先士卒,教育引導家屬、親屬和廣大群眾文明祭掃,勸阻不文明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巡邏,嚴管嚴控。區公安、綜合執法、應急及屬地鄉鎮(街道)要加強治安巡邏和聯合執法,依法制止和查處違規燃燒殯葬用品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占道售賣紙錢、冥幣等喪葬祭祀用品的行為。

五、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對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未成年人、精神障礙患者等違反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的,將依法追究其監護人責任。

廣大群眾均有權勸阻、制止或可對違反本公告的行為進行舉報(公安部門:110,綜合執法部門:2260110,應急管理部門:2222531)。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 南充市順慶生態環境局

南充市順慶區應急管理局 南充市順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4 月2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nwjiPXEBfwtFQPkdWv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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