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交警十三大隊民警在對靈武北高速路口進行集中夜查時,發現一輛可疑車輛走走停停、猶豫不決。經驗豐富的民警立即警覺起來,待該車輛駛出收費站,示意其靠邊停車,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駕駛員緩緩拿出行駛證後,又在一旁翻找駕駛證,但未找到,便藉故要去上廁所,起身打算逃跑。民警立即將其攔下,經詢問得知:該駕駛員本是去河東機場送人的,但回程時因車內無人會駕駛車輛,便自告奮勇,駕駛車輛行駛至靈武北,恰巧遇到交警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便萌生了逃跑的念頭。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其處以拘留7日、罰款1500元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將處二百元以上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記者:蔣濤
本期編輯:楊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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