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縣森林公安局長涉黑案開庭!涉黑犯罪集團22人被控17項罪名

2019-08-18     今報洛陽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夏秀琴 通訊員 李東曉 賈璐芸/文圖

8月12日至17日上午,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志偉、張義海等22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一案,庭審活動歷時5天半。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志偉通過不正當途徑從一名社會閒散人員成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先後擔任伊川縣運管所所長、伊川縣森林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長期掌控基層重要部門。

2003年6月,王志偉利用其擔任伊川縣運管所所長的職務便利,採用非法手段迫使伊川縣客運計程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將計程車公司轉讓,占為己有,並依託計程車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非法利益。

2012年5月,王志偉將被告人張義海拉入計程車公司充當其「代言人」,利用手下人多勢眾的優勢,對計程車司機採取暴力打壓、恐嚇威脅等手段,收取高額的線路使用費和各項不合理費用,在伊川縣計程車行業內形成了壟斷地位。

被告人王志偉、張義海為了獲取更大經濟利益,糾集被告人趙會強(另案處理)、班濤、謝國輝等人,先後通過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為組織謀取經濟利益,在非法採礦過程中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強迫伊川縣半坡鎮段嶺村36戶村民整體搬遷,並造成伊川縣半坡鎮白窯村、小郭溝村大量房屋成為危房、大量林地被毀、自然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導致群眾不能安居樂業。

該犯罪組織成員眾多,其中固定成員達20人,有一套約定俗成的行為準則,被告人王志偉、張義海按期給成員發放工資和獎勵,對不服從的成員採取責罵、開除等懲罰措施。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誣告陷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搶劫、詐騙、職務侵占、敲詐勒索、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妨害作證、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確立其在伊川縣計程車行業的壟斷地位和伊川縣城關鎮、半坡鎮一定區域內的強勢地位,在伊川縣造成惡劣影響,使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下降,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破壞了社會穩定。根據上述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圍繞所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具體情節的認定、法律適用、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家屬、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群眾旁聽了庭審。

鑒於該案被告人較多,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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