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秦龍)仁懷男子王某經朋友介紹,在網上認識一位「美女」,對方以談戀愛為名騙走他近5萬元。發現上當後,王某又求助「警察」幫忙追款,結果再次被騙。最後他才發現,「美女」和「警察」竟然是同一個人。
今年11月初,經仁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案:一個男子利用微信推薦好友的方式,虛構身份多次騙取朋友的錢財。
據介紹,受害人王某有一個朋友叫劉某,兩人經常在一起喝酒。前不久,劉某向王某推送了一個女網友的微信號,介紹雙方認識。這個微信名叫「鄒艷」的人經常與王某聊天,雙方逐漸熟悉後,「鄒艷」以談戀愛為名經常向王某借錢,並以銀行卡被凍結等理由先後騙取王某48500元。
王某要求「鄒艷」還錢未果,於是就告訴了好友劉某,要其幫忙追債。「我都不曉得她居然是這種人。放心,我有很多警察朋友,你的錢我一定幫忙追回。」劉某拍胸脯承諾。隨後,劉某又將另一個微信號推薦給王某,稱對方是茅台派出所的警官。
隨即,王某通過微信向「警官」報了案。對方以辦案為藉口,從王某處「借」走數千元,此後就「人間蒸發」了。
王某越想越覺得有問題,認為劉某嫌疑最大,因為騙他的那兩人都是劉某介紹給自己認識的。之後,王某找到劉某,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在大量事實面前,劉某承認,「鄒艷」和「警官」都是自己「扮演」的。經查,劉某以兩個微信身份,共計騙取王某56800元。詐騙的錢均用於吃喝玩樂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審理,法庭將擇期宣判。
(編輯:盧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