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早已步入了法治社會,對於人們的行為都有了更為嚴格的規範和要求。
就拿販賣人口來說,如果,一個人肆意倒賣人口,那麼,他絕對會被施以重刑,對於這一點,根本就沒有商量的餘地。即便是這樣,在中國古代,由於人們貧困等多種原因,販賣人口這個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都得到了政府和法律的默認,可以說,它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程。
周朝時期,專門負責貨物、人口、兵器、牛馬以及珍奇古物交易的官員被稱為「質人」,成交後,要開發票來作為交易的憑證。
而這其中,人口買賣也有不同的交易方式,包括:「自賣」、「和賣」 「掠賣」和「略賣」等多種方式。如果,以是否贖回為分類條件來說的話,那麼,則有「絕賣」與「活賣」兩種方式。顧名思義,絕賣,就是沒有任何贖回餘地的賣出;活賣,就是仍可以贖回,只賣使用權。
但在古代,更多的人則選擇「絕賣」。西漢初期,有一年饑荒頻繁,一石米竟能賣到巨額五千錢,糧食的短缺與昂貴致使大批災民相繼餓死,甚至,出現人吃人的慘烈悲劇。所以,為了緩解災情,漢高祖劉邦只能下令:倡導民眾販賣孩子,以換取並不充裕的糧食。
東晉時期,官府不僅支持人口交易,還從中收取稅費。據史料記載,販賣人口、房屋、田宅與牛馬,只要有文書契約作為憑證的,賣主要將所得利益每1萬錢中上繳400錢給官府,這也是人口交易中,一個較大的進程點。
一直到明清時期,中國的人口交易活動都很活躍,這期間,隨著人口交易的發展,還產生了以拐騙、掠奪、販賣人口為職業的「人販子」與「牙儈」。
隨著時代的發展,古代官府也發現了販賣人口對於社會穩定的重要影響,因此,他們逐漸開始注重這個嚴肅的問題了。事實上,在東漢時期,光武帝劉秀就發布詔書嚴禁奴婢買賣;唐朝也嚴厲限制、打擊非法的人口交易,並且,制定出了一系列詳細有效的法律法規。
宋真宗趙恆當政時,江淮一帶的人販子尤為狂妄。當時的官員周湛,便當機立斷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人口解救行動。他先是千方百計地抓捕到最直接的人販子,解救出被販賣的2600多個無辜之人,並提供飲食和暫時住宿,最終,讓他們安全回到了家。
元朝時期,有不少下層的蒙古族男女,被販賣到波斯灣沿岸和南亞等地,這讓朝廷更是下定決心,全面禁止人口販賣。到了明清時期,雲南、貴州、四川等地一帶販賣人口的惡劣風氣越發濃烈。雍正皇帝對此十分重視下令徹查販賣人口之事,並採取了多種措施用盡一切方法,扼殺南方肆虐的人口販賣活動。
古代的人口販賣活動,多是團伙作案,並有其固定的黑窩點。
在《客窗閒話》中,就曾記載了乾隆年間破獲的一起拐賣人口案。這起案件是一個八人團隊,他們用坑蒙拐騙的方式弄到了大量幼小的孩童,並且,對這些幼小的孩子們,他們採取了非常殘忍的手段。
他們把秀氣漂亮的孩子,以高價賣到偏遠的地方,而把那些長相醜陋又反應遲鈍的孩子,殺掉食用。不僅如此,還將他們的骨頭煉成所謂仙丹妙藥進行售賣,這慘無人道的行為,實在是令人髮指。案發後,將人販子捉拿歸案時,人販子方才承認了這些事情。
當時的江浙一帶,簡直是人販子的天堂,有史料曾統計過:類似於拐賣人口的船隻,竟然有170多條。這足以見證,當時的政府是無人能阻止人口非法販賣的。除此之外,販賣人口在古代已經呈現出國際化的趨勢,很多販賣人口的活動都超越了國家的界限。
唐宋時期,竟然有非洲黑人被販賣到中國,這些非洲黑人在唐朝被稱為「崑崙奴」;在宋朝則被稱為「鬼奴」;在元朝則被稱為「黑廝」。
這當中,要數元朝時期的情況最為顯著。
元朝時,被販賣到中國的黑人數量最多。由於,元朝是中國歷史上,國際人口販賣活動最活躍的一個朝代,朝鮮和非洲的人口,大多都是在這個時候,被販賣到了中國。
不管如何,還是要慶幸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各朝政府都能及時壓制住一些販賣人口的勾當,肅清惡劣猖狂的社會風氣,還給平民百姓一個安逸的生活環境。當然,即便是現在,抵制人口販賣的腳步,依然不能停止,這條路依然很長。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變革,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與之前相比更是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而生活壓力的增大,生活方式的改變,再加上,計劃生育政策中一家一個孩子成為了城市居民的主要家庭模式。以至於,孩子就成為了家庭的中心,成為家庭的全部。此時,一旦孩子被販賣,那麼,這個家庭甚至幾個家庭的幸福,都將被徹底毀滅。
因此,孩子對於家庭的意義是可想而知的。
現在社會,人販子眾多,讓家長們防不勝防,所以,懲治人販子將是未來社會的一項重要的事情。
參考資料:
【《周禮地官質人》、《舊唐書·南蠻傳》、《客窗閒話》、《漢書·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