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改革:明朝最後的迴光返照,是中國賦稅變革的里程碑事件

2019-10-16     北斗維斟

明朝中期以來,出現了內憂外患,明朝幾乎已經走到了滅亡的邊緣。萬曆年間(1573年—1620年),首輔張居正推行變法變法革新,力挽狂瀾,將一個幾乎瀕臨滅亡的明朝從懸崖邊又拉了回來。張居正改革,也和商鞅變法、孝文帝改革、王安石變法並列,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名的改革事件之一。張居正的改革不能恢復了明朝的國力,延續了明朝的統治,還對中國的賦稅制度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一,政治改革和整頓吏治:張居正改革的基礎

「仁宣之治」後,明朝就走向了衰落,從宣德之後到萬曆之前的130多年,明朝政治不斷腐敗,經濟不斷惡化,邊防日益嚴峻。明朝的持續衰落首先和明朝的政治制度有關。明朝廢除了宰相制度,使得君主的政務空前繁多。因此,皇帝不得不依靠宦官來處理政務,這就是使得明朝的宦官專權空前嚴重。從明英宗時期開始,明朝經歷了王振、汪直、劉瑾等著名的宦官專權事件。宦官專權的結果就是政治迅速腐敗,朝野一片烏煙瘴氣。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人。1547年考上了進士走上了政壇,在嘉靖和隆慶時期,張居正是通過內閣大臣、宦官之間之間的矛盾和鬥爭而逐漸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徐階擔任首輔時,對張居正十分器重。隆慶初期,張居正就成為了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後來李春芳取代了徐階的內閣首輔地位,張居正又聯合高拱奪李春芳的首輔之職,高拱為首輔。1572年,明穆宗去世,年僅十歲的萬曆皇帝繼位。張居正就乘機聯合東廠提督太監馮保驅逐了高拱,自己成為了首輔。張居正又穆宗陳皇后和神宗生母李貴妃極力巴結,終於受到信任,得以獨攬朝政。連萬曆皇帝對張居正也十分的害怕,大臣更是「莫敢異同」。

張居正

在歷史上,能夠成功推行重大改革的,要麼是皇帝親自改革,要麼是得到了皇帝的全力支持,不然起改革必然會因為面臨巨大的主力而失敗。如商鞅變法就是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而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失敗,主要在於皇帝搖擺不定。而張居正獨攬大權,權傾朝野,「上竊朝廷之權,下侵六曹之職」,這也就使得改革的推行了有了堅強的後盾。

同時,為了方面自己政令的推行,張居正將內閣變為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張居正在1573年出台了考成法,以六部控制撫按,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如此,就將內閣從一個秘書機構轉化為了中樞行政機構,使得自己的政令得以迅速推行。《明史・張居正傳》說:「居正為政,以尊王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同時,張居正也出台了隨事考成的制度,使得朝廷的事件能夠到地方貫徹落實。全國上下的政務,除了一般例行公事之外,其他都要另立文冊兩本,一本用於推行,一本用於內閣查考。而且審查的頻率較高,能夠做到「月有考,歲有稽」。如此,朝廷發布的命令就能夠得到了貫徹執行,提高了行政效率。

張居正故居


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張居正

同時,張居正裁撤了一批冗員,提拔和獎勵了一批賢良官員,使得明朝長期以來的腐敗現象得到了很大的緩解,「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張居正自己位高權重,權傾朝野,因而起改革可以雷厲風行地進行了。當時遠在雲南的黔國公沐朝弼多次犯法,朝廷官員也奈何不了,而張居正則派遣人員將他逮捕。張居正的吏治改革為了其他的改革奠定了一個基礎。


二,經濟改革:緩解明朝社會危機的良藥

明朝在中後期,面臨兩大經濟問題,一是土地兼并問題,二是財政問題。土地兼并是古代任何一個王朝都沒法解決的死結。明朝建立以來,皇室、宦官和勛戚就憑藉政治特權大肆掠奪土地,《明史·食貨志》「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勛戚、中官莊田為甚」。1393年,明朝擁有稅田850萬頃,到了1502年只剩了422萬頃,下降了一半,這些土地基本被皇室、官僚等吞併。稅田減少了一半,但是明朝的田賦卻只減少了十分之一。1393年,全國田賦總額為2944萬石,而到弘治年間為2679萬石,總體相當。這說明,明朝對農民的剝削幾乎加重了一倍。當然,除了田賦之外,明朝還通過明朝政府還採用徵收折色銀的辦法加重對農民的賦稅。農民起義就是一個朝代農民生活狀況的晴雨表,明朝後期地方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不斷動搖著這個朝代的根基。

和土地問題緊密聯繫的就是財政問題。從明朝初期到明朝後期,國家從農業方面獲得的稅收總體上沒有多大的變化。但是,明朝的財政支出卻空前加大了。明朝初期,國家推行了屯田制,使得明朝的軍隊可以自足,因而國家財政收入基本是夠用的。但是明朝中期後,屯田制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國家不得不推行了募兵制,使得軍費開支日益龐大。另外,隨著時間的發展,明朝的官員數量和宗室都突破了10萬,這也需要大量的資金來養。加上貪污腐敗等原因,明朝後期的財政已經枯竭。1567年,據戶部統計,國家太倉僅存銀130萬兩,而官兵的支出就達到135萬,邊防需要236萬,補發年例銀182萬,三項通計總支出銀需553萬兩,還不算其他的開支。

白銀


張居正認為,「豪強兼并、賦役不均」。也就是土地兼并導致了賦稅不均勻,使得富者越富,貧著越貧,加重了社會矛盾。因此張居正在經濟上的改革也就是從土地問題入手。1578年,張居正下達在全國重新丈量土地的命令。在丈量過程中,地方好強不斷阻擾,張居正則堅決打擊。到了萬曆九年,全國的土地丈量完成,得出全國的土地面積為713萬頃,比弘治年間多了300萬頃。土地丈量的完成,為張居正制定新的賦稅制度打下了基礎。

張居正視察漕運


同時,張居正又督繳正賦田稅。過去,明朝的地方貴族、豪強等拖稅漏稅十分嚴重。地方官員不敢向他們督繳正賦田稅,轉而向農民強征。張居正規定「以錢穀為考成」,以追索田糧評定政績。凡是追繳欠稅不足的官員,都要收到嚴厲的處罰。也就打擊了豪強地主,對農民的負擔有所減輕,同時也增加了財政收入。

1581 年,張居正推行了「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內容主要有幾條:一,將過去的田賦、人丁稅、徭役和雜稅全部統一為一條;徵稅的依據按照田畝的多少;由實物稅收改為貨幣稅,繳納白銀。一條鞭法的改革,簡化了稅收的程序和項目,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和官員的舞弊和貪污,有利於減少百姓的負擔。同時,一條鞭法減少了農民、商人、手工業著對國家的依附關係,而徵收白銀也適應了商業的發展趨勢。一條鞭法上起兩稅法,下開攤丁入畝,是中國賦稅變革的里程碑事件。

通過丈量土地和推行一條鞭法,使得國家的財政收入得到了迅速的增加。當時明朝的國庫積銀達六七百萬兩之多,儲備的糧食多達1300多萬石,足夠支用十年。在增加財源的同時,張居正也在力求節約。他一方面裁減冗官冗費,另一方面又減少皇室的開支。他要求萬曆皇帝「切無益之費,可省者省之。無功之賞,可罷者罷之。務使歲入之數,常多於所出」。這無疑對國家財政的節省是十分有利的。

三,加強邊防建設:為邊疆的安定做好了保障

明朝中期以來,周邊的局勢就十分嚴重。在蒙古方面,先是瓦剌強盛,出現了土木堡之變。又是韃靼強盛,占據了河套地區,連年進攻明朝的「九邊」長城地區,甚至出現了「庚戌之變」。在東北方面,女真族早已不受明朝的控制,不斷侵擾遼東。在西北方面,關西七衛已經全部淪陷,明朝勢力退到了嘉峪關以內。在東南沿海,倭寇十分猖獗,經過了戚繼光和俞大猷等人的反擊,最終才穩定了沿海的局勢。

張居正進入內閣後,就開展軍事建設。在此之前,明朝地方的將領往往受到了地方文臣的牽制,嚴重缺乏自主權。在邊疆將領獲得戰功時,地方文官往往分功領賞,在將士邊防不利時嗎,文官又通過奏章推卸責任。如此,使得邊疆將士的積極性嚴重受到了打擊。張居正則嚴格論功行賞,防止文臣掙功,改變了邊疆將士士氣。1575,李成梁取得遼東大捷,兵部錄敘張居正運籌之功,他固辭不受。

八達嶺


針對明朝軍隊軍擊敗壞,組織散漫,戰鬥力差的問題,張居正提出「兵不患少而忠弱」。他下令整頓全國的軍隊,加強訓練。在他的嚴厲要求下,兵部把練兵好環列為考核將帥優劣的標準。張居正整頓軍紀的重點在京兵,以此作為全國整頓軍紀的楷模。1581年,在北京進行了一次「大閱禮」,以展示整頓軍隊的成果。此後,又重用譚綸和戚繼光整軍練兵,加強了京畿地區的防務,最終使得京畿地區的邊防軍隊「植立不動,邊軍大裝,自是始知軍令」。張居正還命令邊關修建防禦工事,同時命令軍隊以防禦為要,不能隨意冒險出擊。

戚繼光


對蒙古方面,堅持對蒙古的「封貢」,使得北方總體保持穩定,「俺答款塞,久不為害。」不過,封貢就需要明朝向蒙古提供一筆「市賞」,不過這大大減輕了明朝的邊防壓力和經濟負擔,也為了邊疆地區的經濟安定提供了條件。萬曆五年(1577年),山西、宣、大總督方逢時說:「八年以來,九邊生齒日繁,守備日固,田野日辟,商賈日通,邊民始知有生之樂。」並說:「計三鎮歲費二十七萬,較之鄉時戶部客餉七十餘萬,太僕馬價十數萬,十オニ三耳。」如此,明朝皆可以每年節省軍費開支60萬兩。當時,蒙古的小王子部和女真族不斷侵犯遼東,張居正就啟用李成梁鎮守遼東,邊境晏然。

廣寧城李成梁石牌坊

張居正加強軍隊整治,加強了邊防,這為萬曆後期的韓戰、平定寧夏之亂,平定播州之亂,抵抗緬甸的入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張居正時期,明朝始終沒有和周邊國家和民族發生大規模的戰爭,邊境總體處於和平的局面。和保障和平的就是明朝軍事力量的加強和有效的民族政策。

萬曆皇帝


1582年,張居正去世。張居正的改革也告一段落,明朝重新又陷入了快速的衰敗之中。張居正的改革是明朝最後的迴光返照。此後,萬曆皇帝24年不上朝,國家局勢搖搖欲墜。經過了「萬曆三大征」和薩爾滸之戰,中緬戰爭,明朝基本耗盡了自己的國力。不過這不能抹去張居正最後的輝煌,是他讓明朝多延續了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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