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男子開共享汽車情侶路沖入海中!熱心市民跳下水施救!

2020-03-23   珠海應急管理

珠海情侶路發生汽車入海事件情況通報

3月18日下午,在我市香洲區情侶中路發生一輛小汽車沖入海水中的事件。事發時車內僅有一名男性駕駛員,該男子在車輛完全沉沒前自行爬出車體並向遠處游去。後該男子游回至海邊時被迅速趕到的消防人員和民警安全救援上岸。

經警方初步調查,該男子姓林(34歲,暫住中山市坦洲鎮),該林自稱有自殺念頭,駕駛的白色小汽車是在外市租賃的共享汽車,其在駕車經過情侶中路菱角嘴路段時,故意將汽車駛入海水中。

目前,事件還在進一步處置中。

救援場景


針對此事件,重點說明以下情況:

重點一,市民陳志成第一時間下水施救

坦洲男子開共享汽車情侶路沖入海中!熱心市民跳下水施救!

施救場景

事發時正值海水漲潮,汽車落水後,在海水中漂浮了短暫時間。市民陳志成見義勇為,第一時間下水施救,他奮力拉開汽車左後門叫林某爬出來,但林某表示自己不想出來。後陳志成游上岸尋找繩索準備繼續施救時,林某自行爬出並向遠處游去。陳志成系退伍軍人,他在寒冷海水中施救時手腳多處被鋒利的礁石劃傷。為陳志成大無畏的行為點贊!


重點二,林某駕車投海的法律後果

林某駕駛租賃的汽車故意投海,其行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租賃來的汽車,租賃者只擁有使用權,而不是汽車的所有權,另外租賃者負有保管好汽車的責任。故意將車輛駛入海水中,嚴重損害車輛性能,一般來說能夠達到刑事追訴標準。按照法律相關規定,類似林某這種情況,如果能夠積極與車輛所屬公司協商並賠償,可以獲得從輕處理。


重點三,牢騷太盛防腸斷,風物長宜放眼量。生命可貴,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何必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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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珠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