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業觀點:展覽銷售定價的方法

原標題:會展業觀點:展覽銷售定價的方法

產品的銷售價格是產品價值的重要體現。展位的銷售價格是展會價值的重要反映。制定展位銷售價格,是銷售管理中與展覽項目經營戰略有關的一項工作。

一、銷售定價因素

展位的銷售價格由展會主辦方確定。主辦方定價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成本因素

成本是考慮產品定價的基礎性因素。銷價低於成本,是虧本銷售。銷價與成本持平,是保本銷售。銷售高於成本,是盈利銷售。展覽項目的經營成本可以通過財務預算提前知曉,並可以通過項目結束後的財務決算及其分析予以驗證。測算展位的單位成本(展覽項目營業成本總額÷展位總數)是制定展位銷價的重要依據。而成本+利潤,是主辦方定價的基本方法。

二是市場因素

對展位銷價產生影響的市場因素來自三方面:

其一,展會舉辦地的經濟發展及消費水平的差異,致使展位銷價不同。目前,國內展會的展位銷價普遍低於國外展會,尤其是大大低於發達經濟體的展位銷價。而在國內,中西部地區展會的展位銷價普遍低於「北上廣」展會。「北上廣」項目運營成本明顯高於國內其他城市(其大型展覽場館的租金一般高於中西部地區城市1-2倍),是銷價高定的重要原因。

其二,在同一城市以及同一展館舉辦的展會,銷售定價會相互參照。

其三,同主題展會因競爭而制定不同的銷售價格。一種情況是,因影響力不同(國際性、全國性或區域性),同主題展會展位的銷價會有明顯差別;另一種情況是,當同一城市舉辦同主題的展會在兩個及其以上時,展位銷價往往成為不同主辦方相互競爭的武器之一。

三是規模因素

展會規模大,主辦方銷售定價的自由度就大,反之,自由度就小。

四是價值因素

品牌展會的價值表現為客戶的忠誠與眷顧,一般而言,參觀效果好、展覽規模大和服務品質優的展會,才能深受客戶青睞。品牌展會的展位銷價明顯高於非品牌展會,正是價值的體現,國內外莫不如此。

二、銷售價格制定方法

制定展位銷售價格,在方法上要體現計劃性、綜合性、動態性和靈活性。

計劃性 | 指銷售價格須在銷售業務啟動之前制定。

綜合性 | 指制定銷售價格須綜合考量成本、市場、規模和價值四重因素。其中,成本是基礎性因素;市場與價值因素有賴於定價決策者的判斷;規模是項目的實際經營狀況,如是否達到中大型規模(展覽面積2萬平方米以下為小型項目,5萬平方米以上為大型項目)。新項目的展位定價,應基於成本和市場兩方面的預測。

動態性 | 指銷售價格的變動。在經濟發展中,展位銷售價格不可能長期不變,由低向高勢所必然。

靈活性 | 指銷售價格因不同市場、不同客戶、不同銷售策略而進行調整。銷售管理的實踐證明,展位銷售價格是活的而不是死的,應該在一定規範下而靈活應變。

在展覽項目的銷售策略中,銷售價格是重要工具。展覽項目在制定展位對外銷售的基準價格後(基準價格一般指對外銷售的最低限價,有稱為「底價」),會根據客商情況制定營銷政策。

必須指出,展位銷售價格偏低,是國內許多展會面臨的難題。一些展會舉辦多年,但銷價長期徘徊於低位水平(3000元/個/標準展位左右)。究其原因:

一是項目創辦時定價過低,後雖提價,但漲幅偏小未能擺脫低價銷售狀態;

二是參展商集體抵制調價,尤其是對於價格敏感的代理商聯手抵制,致使以代理商參展為主的項目難以調價;

三是展會參觀效果與服務品質長期未能改善,提高銷價會加重銷售業務困難。

破解展位銷價偏低難題的關鍵,是切實改善展會的參觀效果與服務品質。

還要指出,免費參展對於展覽項目形成定價機制並獲得銷售收入十分不利。一些政府展項目在創辦時為追求展覽規模,常常採用展位免費方式吸引客商參展。此舉致使客商不珍惜參展機會,而且嚴重影響項目形成收費參展的機制。因此,主辦方應慎用免費參展措施。

內容來源: 張凡的會展洞察 原創作者: 張凡 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聯繫,將及時更正、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