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委員提案建議專項整治養犬、文明養犬,市公安局答覆——
力爭年底前完成養犬管理條例起草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陳金路 通訊員 梁兆坤)不文明養犬行為越來越突出,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張明華提交了《關於在我市城區進一步開展養狗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的提案》,市政協委員史軒銘提交了《關於城市文明養犬的建議》。對此,市公安局答覆稱,力爭年底前完成《聊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起草。
張明華在提案中說,城內的街道、綠化地和觀光亭榭是市民日常生活、休閒的場所,但常常被狗踐踏得面目全非,狗糞到處都是,給城市環境帶來污染。有的市民將狗自由放養,給市民帶來極大恐慌及威脅。建議城區進一步開展養狗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制度管理,制定相關辦法,家犬飼養由公安部門登記管理。
史軒銘在提案中說,不文明養犬正逐漸成為影響城市文明的「頑疾」,各個小區頻繁出現惡犬傷人、遛狗不拴繩、隨地排泄等現象,因養犬問題引發的鄰里糾紛、人身傷害案件日益增多。建議制定、實施規範性文件,加強對家庭養犬的管理與引導。
對此,市公安局答覆稱,針對養犬突出問題,近年來,市公安局多次組織開展整治行動,但由於涉及職能部門比較多,特別是缺乏有力的執法依據,導致整治效果不夠理想。開展地方立法,實行依法治理,是解決養犬問題的關鍵所在,也是治本之策。
聊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權以後,市公安局積極推動地方立法。2018年,我市立項《聊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立法項目,為確保該條例起草工作順利開展,市公安局成立了條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從相關警種部門抽調精兵強將集中辦公。目前,已先後召開各層面的座談會7次,聽取市直相關單位、基層公安機關、社區組織及群眾代表意見,在此基礎上反覆修改了18稿。條例文本中,對部門職能分工、禁養犬種類、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範、犬只收容留檢、犬只經營管理和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但是因養犬管理涉及面廣,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爭議很大,尚有許多條款需要深入研究。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於6月底赴外地進行立法考察,學習了先進地市的經驗。今後,市公安局將開展調查研究,力爭年底前完成條例起草工作,並儘快推動該條例儘早出台實施。
因條例起草難度大、周期長,為有效引導群眾文明規範養犬,市公安局牽頭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市駐地城區文明養犬的通告》,通告已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局將組織廣大基層民警加強日常宣傳,最大限度引導群眾文明規範養犬,減少由此引發的各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