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駐馬店1月31日電 安逸的時候,除了小鮮肉就是大明星;沒事的時候,就來個醫鬧,對醫者不尊不敬;排隊的時候,反對軍人優先,提倡人人平等;可是災難來臨的時候,有的人窩在家裡仍然過著安逸的日子還在牢騷社會不公;還有奸商顧人民生命安全,打起小小的口罩的主意……
不要等戰爭來臨時才想起「軍人」,軍人優先,不能簡單理解成權利,對全體軍人來說,更多的是另一種優先,這是一種基於責任和使命的優先:戰爭時期,奔赴戰場,軍人優先;和平年代,為祖國駐守邊疆,軍人優先;在抗震救災、抗洪搶險、滅火救人面前,軍人優先;在一家不圓萬家圓的境遇選擇下,軍人優先……不能等到戰爭和災害來臨時才想到人民子弟兵!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規明文規定的「軍人優先」,不能成為印在紙上、掛在嘴上的口惠,全社會都應該切實予以尊重和執行。這也應是每個公民應普及的社會常識。
人民警察也有父母和妻兒,也有責任和義務去照顧他們,但是當一個又一個案件、任務擺在他們面前的時候,他們能留給父母和妻兒的只有背影。面對危險他們奮勇向前,面對歹徒,他們不懼危險,不是因為他們能力超群,而是因為忠誠奉獻精神已深深的刻入了他們的靈魂,哪怕奉獻的是生命也在所不惜。就是這樣一個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人民的平安、為了萬家的團圓而默默無私地奉獻的群體,卻也有著許多的無奈甚至是委屈!他們選擇了舍小家保大家,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肩上的責任和頭頂上國徽的使命,容不得他們有半點猶豫。新時代的公安民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用忠誠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看一個地方的安全感,就要看當地的社會治安水平,社會治安是國家平安建設的睛雨表。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是公安民警肩負的重要職責和使命。
是我們的軍人,是人民警察,是我們的醫護人員,還有無數個忠於職守的中國人,義無反顧,沖在戰鬥的最前沿,與病魔、與災難做頑強的鬥爭,用自己的青春和熱血譜寫著一首首生命的讚歌!把黑暗擋在身後,把危險擋在身後,用光明用平安營造靜好歲月,這才是我們最應該尊重和敬佩的人!這才是我們心目中崇拜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