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團購煙花爆竹?寧波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

2024-09-04     甬派

中國寧波網記者 袁先鳴 通訊員 方芳 邵藝婷

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多次購入「加特林」「仙女棒」等煙花爆竹70餘萬元,通過社交平台銷售,非法獲利10萬餘元……近日,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章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2023年12月下旬,章某的微信好友轉發了一條銷售煙花爆竹的視頻,本就從事團購生意的章某主動添加視頻發布者為好友,了解煙花爆竹報價。經過比價,章某認為可以做這門生意,便在對方報價基礎上加價後,發消息在微信團購群詢問客戶購買意向。

因臨近過年,煙花爆竹的需求量大,章某登記好種類及數量,多次從省外進貨,存放在自己家中或租用的倉庫後進行銷售。一段時間後,章某收穫了一部分粉絲客戶,甚至還對外批發銷售。2024年1月,象山縣應急管理部門在章某家中共扣押尚未來得及銷售的煙花爆竹500餘箱及散裝若干。

經查,章某銷售的煙花爆竹有明確進價,生產符合標準,產品合格,出售方為省外一家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公司,該公司為打開銷路,對外發布了宣傳視頻。

承辦檢察官認為,章某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法律規定的專賣物品,涉嫌非法經營罪,其違法經營、儲存等行為對社會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存在極大隱患。

日前,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章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檢察官提醒

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購買、存儲、運輸、售賣煙花爆竹,輕則要受到行政處罰,重則要面臨刑事處罰,特別是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如果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廣大商戶和市民購買煙花爆竹,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正規廠家,切勿心存僥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e668858c5f1b0f3bd2e9d1cd857cb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