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許多職場人的常態,大家口中的朝九晚五似乎已經成為一個讓人羨慕的出勤時間,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下班前上面總會交代新的工作任務下來,要不然就是臨時開個會,碰到這種情況真的讓人十分無奈。
那麼問題來了,當公司提出讓我們加班的時候,我們是否有權利拒絕拒絕呢?不久前的一則熱搜相信不少朋友都看過,浙江一女子突然被公司叫回去加班,當該女子表示已有安排時,領導一句「公司大於個人,把行程取消!」將其徹底惹惱,當下便提出辭職。
隨後該女子把這段經歷分享到網上,頓時引起無數網友的圍觀,絕大部分網友都力挺這名女子,評論區的聲音幾乎都是一邊倒,之所以會產生這樣同仇敵愾的情緒,無非就是該名女子做了大家想做卻不敢做的事情,拒絕加班,當場辭職。
如何判斷加班的合法性
自從網際網路開始飛速發展,伴隨著社交網絡和工作軟體的日益升級,部分人都會在周末收到關於工作的消息,那麼員工在休息的時候收到了上級發來的工作安排,該不該馬上處理就成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這個情況下,或許我們應當了解一下,怎麼加班才算是合法的。首先,加班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需要,這一點很好理解,即公司確實存在進度很著急的項目,而非處理日常的瑣碎工作。
然後,公司在傳達加班安排前,程序上必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也就是說,公司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提前通知,像上述案例中女孩在放假時期被臨時叫回去加班,很明顯就是不合法,只能說這名領導不懂法。
最後就是,加班的時間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規定,一般來說,員工的每日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當公司沒有滿足上述要求的時後,我們可以毫不猶豫的拒絕加班,因為這種情況的加班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很多人會拿華為的加班現象來做對比,但必須知道的是,華為給加班費高到你無法想像,真正意義上的實行了多勞多得政策,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加班付出是能得到實質的回報,何樂而不為呢?
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即使我們加班可能會拿不到加班工資,但至少也要了解相應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只要了解了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那麼當公司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時候,我們也有了拒絕的底氣。
一般來說,平時加班的話,公司要支付員工1.5倍工資,如果是周末加班的話,那就是2倍工資,而節假日加班的話,則是3倍工資。也就是說,如果老闆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你回去加班,那就記得要找公司拿三倍的加班工資!
拒絕加班被解僱怎麼辦?
當公司出現不合理的加班要求時,我們是可以明確拒絕的,但公司若是以此為理由辭退我們怎麼辦呢?其實不用擔心,如果因為員工拒絕加班安排,公司就將其次退,那這就屬於違法辭退了,這種情況我們是有權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如果公司態度強硬,那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收集好相應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聊天錄音,辭退證明等等,然後要求公司支付想要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如果公司不給,那我們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實踐中很多人會認為《勞動合同法》是偏向公司的,其實並不是這樣,法律的作用在於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讓公司不敢為所欲為,雖然加班如今是常態,但我們更應該了解法律對於加班的規定,這樣當公司出現不合理的要求時,我們有說「不」的底氣。
加班這件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