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咿戀 編輯|霄霄
我今年30歲,應該是最早一批的留守兒童,9歲的時候爸爸媽媽去廣東打工,一年也不一定能回家一次。
而我只能住在舅舅家,舅舅家的表弟正好與我同歲。
9歲的孩子已經懂得人情冷暖了,我們同歲難免會有爭吵,每次吵架他都會說出讓我心痛難堪的話:「滾回你家去」。
儘管每次他都會因為這句話,招來一頓打,但是仍然撫慰不了我的傷心。那種寄人籬下的日子,深深的刻在我的心裡。我在心裡暗暗發誓,將來我的孩子一定要在我的身邊。
當兒時閨蜜都已經結婚嫁人的時候,我依然一再拒絕老家人給我介紹的對象。
因為我看到,閨蜜們幾乎都是在孩子不滿一周歲的時候,就離開家去南方打工了。並且,一年只回家兩次,最多呆兩個月。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老公出去打工,自己在家帶孩子,夫妻兩地分離。
這兩種生活都不是我想要的,我要孩子在我身邊,一家人在一起。
好在爸媽也算開明,頂著無數親戚的埋怨,沒有催我結婚。這讓我有了為自己爭取自己人生的機會。
後來我們全家不再去廣東打工,而是跟隨爸爸來到天津,在這裡買房落戶,讓我有可能也在這裡安家。
28歲那年,我遇到了我們家超哥,談了一年戀愛之後結婚。
超哥家就是天津人,不存在需要跟孩子分開的情況。而我結婚前生活很獨立,能自己掙錢養自己,即使有孩子自己也能養得起。
結婚後老公對我很好,公婆也很尊重我。可是,結婚剛兩個月,我意外懷孕,工作也不順利,於是,就辭職在家養胎,一直到生完孩子。
剛生孩子那會老公也是百般體貼,公婆也是和顏悅色。
婆婆跟我說,讓我自己帶孩子到1歲,斷完奶再去上班。其實我沒有想過讓她給我帶孩子,我一直都想自己帶。
因為小時候被父母丟下的經歷,我希望我能全程參與孩子的成長,只要婆婆不忙的時候給我做頓飯就好,所以我跟婆婆之間沒有產生矛盾。
可是生活不會一直美好,總會在你猝不及防的時候,給你找點麻煩,眼看孩子一歲,好帶了。
婆婆開始跟我說再生一個吧,一個也是帶,兩個也是帶,等孩子一歲再生一個,兩個一起帶,孩子長大也有個伴。
而且不僅是婆婆這麼說,連我媽都這麼說。
在經歷了十月懷胎之苦、低置胎盤剖腹產、單獨帶孩子之後,我真的不願意再生一個孩子了。更沒有信心能在帶一個孩子。
婆婆說:「沒事,等你生下來,我給你帶大」。這個時候,我媽也來湊熱鬧,我也能給你帶。我語塞……
雖然我知道婆婆和媽媽是為了我好,覺得一個孩子孤單。可是我還是想說,你們放過我吧。
於是我嘗試著跟她倆講道理。
現在社會進步了,不需要養兒防老,我們自己努力掙錢,等你們老了,我們能給你們養老,也能存夠我們自己的養老錢,要是我們把錢都拿去養孩子了,怎麼給你們體面的老年生活呀!
你看看我姐(老公的姐姐)家的兩個孩子,每周都去學舞蹈、樂器,還有各種補習班,咱家條件比我姐家差太多了,超哥掙錢連姐的五分之一都不到,一個孩子都勉強能跟上別人家的教育,要是孩子多了就什麼都不學,您不覺得咱們對不起小孩嗎?
你們看我都30歲了,醫生說剖腹產最好3年內都別要小孩,3年後我就33歲了,年紀大要小孩對小孩也不好,你們年紀大了,帶小孩更辛苦,累著你們了多不好呀!
現在就一個孩子,也不用你們專門給帶,有時間你們過來看看就好了,你們該踢毽踢毽,該跳舞跳舞。
反正道理講了,她們也無力反駁。但就是不死心說:「你將來會後悔的」。
我笑笑說,那就等將來再說。
之後他們倆個也就消停了,雖然婆婆和媽媽還是會偶爾提起,但也沒當初那麼堅持了。
其實我想說,對於愛你的人來說,他們都是真心為你考慮的。只要同樣待以真心,很多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另外,在跟婆婆相處上我也總結了幾點經驗,分享給你們:
第一,要有足夠的底氣、錢或者賺錢能力。如果從結婚開始就開始手心向上,恐怕很難被婆婆高看。
第二,有自己堅定的立場,並跟老公講清楚,讓他跟自己統一戰線。這樣跟婆婆講的時候,可以藉助老公的口,給自己說話,減少婆媳矛盾。
第三,對婆婆不要要求太高,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後果,婆婆願意幫忙就應該感謝,不幫忙也就算了,不能記恨。
之前有新聞報道,媽媽獨自帶兩個孩子半夜猝死的,所以在生孩子這件事情上一定要量力而行。
即便老人承諾幫忙帶最好也要想好備用方案,很多承諾只是隨口說說。
最後,說一點跟婆媳無關的,就是一定要多陪陪自己的孩子。不然即便是親生的,也會變得陌生。
就像我和弟弟都是在大姑家長大的,我17歲以後才跟父母在一起,但是我總覺得不自在,寧願住宿舍,都不住家裡。
這種情況持續了差不多10年,從我戀愛才開始才好轉。而我我弟弟呢,因為一歲就離開我媽了,到現在跟我媽都不親。我媽到現在都會說對不起我們。
這也是我為什麼堅持自己帶孩子的原因,我希望我能全心全意陪著她度過,她需要的時間,不給自己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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