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如果不小心簽證到期逾期在了中國,會有哪些風險?是否會影響後續來華簽證的申請?在華簽證逾期將會遇到哪些處罰的情況,讓我們結合相關法律法規一起看看吧。
Q1:外籍成年人攜其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中國境內,成年人的居留許可尚在有效期內,未成年人的居留許可已經過期,有影響嗎?
A1:有,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將會受到處罰。如果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逃避邊防檢查,則構成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
第七十八條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 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Q2:外籍員工持Z簽證入境後,因沒有留意簽證的停留有效期而導致簽證過期了近10天,該怎麼辦?
A2: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但因此次來華是實際開展工作,根據經驗此次簽證過期的處理結果是以處罰金後重新申請一個有效期為一個月的停留簽證,簽證有效期出入境會根據實際情況給到10天或30天不等。然後再次辦理工作簽證。
切記看似簡單的簽證過期,但其實,如果不及時處理好,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Q3:如外國人被告知處限期出境後,出現拒不離境的情況,接下來可能受到何種處理?
A3:極有可能:遣送出境
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Q4:外國人被決定限期出境的,限定出境的期限最長是多久?
A4:根據《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外國人被決定限期出境的,作出決定的機關應當在註銷或者收繳其原出境入境證件後,為其補辦停留手續並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日。
Q5:被遣送出境、驅逐出境後多久才可能再次入境我國?
A5: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准入境。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 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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