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修改,做了哪些調整?

2020-01-15   營運車觀察家

六部委修改《網約車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這次做了哪些調整?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關於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決定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作了修改:刪去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


據了解,《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並且辦法中第二、三、四章分別對網約車平台及司機進行了條件約束,以下為原文內容:

行業其他「重要新聞」

1、長寧縣首家本土網約車平台「婉美出行」獲得長寧經營許可。據悉,該平台主打拚車、快車業務。

2、1月13日,滴滴出行發布2020春節公開信,信中提到春節期間每單都會加收服務費,將全部給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