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軍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06-08     紅網百姓呼聲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羅軍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軍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並獲取巨額收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款結算、銀行攬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軍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軍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南粵清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a35f103138f5d1056b886b5bc62553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