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稱:近日,一名38歲的上海單身女教師袁某,在網絡上與一個自稱「家境富裕」的男子相戀後,該男子向其推薦投資「比特幣」,從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她總共投入了400萬人民幣。
發現此情況後,對於她的每一次轉帳,警方都予以現場勸阻,但袁女士卻始終進行掩蓋,從未聽從警告。最後,因收到其他女生的私信,稱此男子是騙子後,她才選擇了報警。儘管如此,這時非常傷心的袁女士此刻仍心存幻想:「我不相信他是騙子,他會過來跟我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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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認知概念中,人民教師應屬於「知識分子」了,一位教書育人的38歲老師,何以也被騙得如此不堪,竟至於見了棺材時,還沒有真正掉下後悔的眼淚呢?——這其中,顯然主要是可怕的洗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實,「洗腦」在現實生活中也是無處不在,只不過表現的形式、程度各有不同罷了。
比如,人與人之間的互相溝通、交流中,很多情況下都是想達到說服他人的目的,這裡面,都或多或少涉及到類似「洗腦」的手法:就是說,其是要用一定的內容和邏輯方式,將自己的想法、認知、思想等打動別人、獲得認可,以求說服他人。
這其中,如果符合事實與公認的邏輯,那就是正常的「洗腦」,我們可以稱之為有理有據的說服他人。
但是,當通過不符合事實的內容和非邏輯的手段,形成一定的話術套路、情感外衣、機構威懾等外部壓力,將特殊的思維、思想灌輸給他人時,這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洗腦」了。
洗腦主要具備「排他性、循環論證、利益承諾、咒語化、儀式化、重複性」等特徵。
這裡面,「排他性」最為重要!——比如這位女教師,生活在大都市的上海,又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且已38歲了,按說她的能力、經驗都不算很差,但她之所以竟認為警察是騙子,也不相信洗腦者是騙子,就是因為對方對其進行了很多單向信息的控制。
這在很多詐騙案中,幾乎都會有所體現——電信詐騙案中,騙子都會要求「不要將此事告訴任何人」;還有傳銷組織,之所以會將被騙者集中隔離,進行單向性的洗腦授課,就是要排除外界信息,形成洗腦所需的自我信息閉環。
事實上,一旦個人、組織、社會或國度所在的環境予以開放,這種信息閉環難以完全建立後,此類洗腦術的功效,就會大大降低。
當然,此時,反覆的宣傳、教育,進行自我邏輯的循環論證之下,洗腦的功用仍然會不同程度上存在,只不過在信息不再封閉的環境下,其效果就難以達到百分百了。
另外一點,像在此事件中,這位女教師之所以受騙至深,還與對方在洗腦術中施加了不同方面的「利益承諾」大大有關!
利益,包括物質利益與情感利益等——顯然,這位騙子對女教師在這兩方面都是上下其手:以感情的PUA為基礎,施以比特幣投資的巨額利益誘導,兩相結合之下的洗腦術,最終讓這位女教師在人財兩空上,顯然是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洗腦本質的含義,就是用一切手段,將符合自己利益的錯誤虛假認識與思想去灌輸他人——這其中的關鍵,不是看灌輸的過程,而是看灌輸的認識與思想,是否符合事實真相與科學,若不符合事實真相與科學,則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洗腦」了。
這位騙子既騙了女教師的感情,也騙了其錢財,當然就 是「洗腦」無疑了;如果將此擴大化,像傳銷這樣的組織使用洗腦術後,就會騙了一群又一群、一撥又一撥的人;像當年的納粹德國,甚至可幾乎洗腦一國之眾——如此之多被洗腦的「烏合之眾」,甚至會對國家和全世界產生極大的危害。
針對這些洗腦術的特徵與案例,如何解救和提升被騙者的認知水平呢?顯然,主要在於各種信息的更為開放,信息更為容易得到與學習,當我們的法律及普法宣傳更為普及與到位後,如此被洗腦者就會大大減少了。
同時,我們的不少人,基本邏輯知識的受教育程度低和存在缺失,也是很多人產生被洗腦非理性行為的一大成因,這樣的人也就更容易被騙且不自知了!【原創評論: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