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涉惡勢力犯罪集團受審,涉8項罪名

2019-08-07   欽南檢察

8月6日,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唐某等10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涉及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等8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9月份以來,唐某租用富川新華鄉新華街鍾某春房子的二樓開設賭場,招攬唐某喜、胡某慶、唐某強等二十多人維護賭場秩序。開設賭場期間,唐某華、唐某天、唐某井等人開始經常跟隨唐某一起,這個惡勢力犯罪團伙自此開始形成。這一惡勢力犯罪團伙為謀取暴利,稱霸一方,購買槍枝彈藥、管制刀具等物品,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實施了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新華鄉乃至富川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責任。被告人唐某、唐某華、唐某天、唐某井均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鑒於案情複雜,本次庭審預計持續三日,擇日宣判。

來源:海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