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銀行秋招陸續開啟,不少小夥伴們都開始準備自己的簡歷和面試了,作為央企的代表,五大行依然是最受歡迎的。大家都是衝著央企的穩定和待遇去的。
談到央企,大家最先想到可能就只有安穩和高福利了,對於其他方面也是一知半解,所以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央企的特點,感受一下它們的魅力。
國企分兩種,央企和地方國企。中央企業全稱為「中央管理企業」。判斷一個單位對應的行政級別,最簡單的方法是看一把手的任命權。一把手由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或其他部委任命的,就是央企;由地方黨委、國資委任命的,就是地方國企。
經過多年持續重組整合,目前中央企業有128戶。根據產權屬性和管控主體,可以將央企大體分為三類:實業類中央企業,金融類中央企業,其他部門管理的中央企業。
實業類中央企業
主要是96家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也就是一般意義上大家所指的中央企業。
其中,前49家中央企業的董事長、黨委(黨組)書記、總經理的人選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研究決定,這與一般副部長級幹部的任免權限相同,因此被認為相當於副部級幹部。
所以,前49戶在媒體報道中被稱為中管企業,但是在中央發文中,一般稱為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但由於其任職年齡可以到63歲,又與一般副部級幹部略有區別,僅僅比正部級65歲任職年齡差2歲。49戶的副職領導,以及非49戶的正職、副職領導均由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前者歸口在國資委企干一局,後者歸口在企干二局。
非49戶央企的法定代表人(多數是董事長)須報國務院黨組任前備案同意。一般認為,49戶副職出任非49戶正職可以理解為提拔。
比如當年神華副總經理王安轉任非中煤總經理,中石化副總經理許開程任南光集團董事長,中船工業總會計師周明春任中國航油董事長等等。兩類副職之間,一般也是49戶副職高於非49副職
金融類中央企業
主要為由財政部(或委託匯金公司)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金融、保險、證券類企業,計27戶。也是對財務人才需求最多的央企。
其中,前15戶企業正職、副職中央管理。其中,中投公司所屬的中央匯金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則由國務院任命,對國務院負責。後12戶企業正副職由國務院對口的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事業單位黨委管理。
其他部委管理的中央企業
央企級別怎麼看?
由於央企的行政級別並不明確,所以看文件、人才錄用、幹部交流任職等政治方面的待遇,可以作為央企級別的一個參照物。
一、看文件待遇
中央召開的重要會議上,49+15+4戶央企可以享受單獨行文。
二、人才錄用
調干政策128戶企業均在在人社部單列,人社部賦予其在人才錄用、調乾等方面的獨立權限。特別是在調乾和人才引進上,使得中央企業具有部委一般的獨立權限。比如在調乾和落戶上,人社部「綠色通道」的範圍為「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央企業總部職能部門正副職以上領導人員、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實際上給其中層為局級領導才有的待遇。也就是說,這類人調進北京後,可直接落戶;計劃內選調人員的範圍是「機關、事業單位一般應選調擔任副處級以上行政職務人員.....中央企業總部職能部門內設機構負責人、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中層以上….」實際上又為其總部部門內設機構負責人賦予了處級待遇。
三、幹部交流任職
2009年12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第四十九條明確:完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交流制度。對需要重點培養和因工作需要、按照規定需要迴避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應當予以交流。交流可以在企業之間、行業之間、企業與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之間進行。
2014年1月,修訂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首次提出「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並位居「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之前,可見中央拓寬用人視野的決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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